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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三住建〔2020〕135号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的通知
全市各在建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近期我国部分省市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并出现人传人的情况。为切实做好我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会议精神,针对建筑工地施工人员集中、人员流动性大、外来施工人员多的特点,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要求各工地均设专项宣传栏,使每1个从业人员均能了解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措施,提高防护意识。
二、 建筑工地要认真采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措施,尤其对施工人员集中的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要定点定时消毒、通风换气、保持卫生清洁。
三、 建筑工地要认真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责任制,企业要有专人负责,各项目部也要有专人负责,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四、建立疫情层层报告制度。各建筑工地项目部要密切关注本工地有无疫情,并及时向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负责人报告;企业负责人应当向我局报告。
五、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到当地指定医院隔离检,并配合卫生部门严格组织对工地进行消毒,待卫生部门检验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再开工。
六、各单位要把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避免疫情在建筑工地出现、扩散和蔓延。
特此通知。
附件:防控指南防控指南 - 副本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2日
(联系人:纪力竞,联系电话:88278767)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