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督促全市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在建项目限期落实整改的通知
全市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工程款支付担保是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落实的法定保障制度,是从源头防范项目欠薪、化解劳资纠纷的重要举措。近期,我局通过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全市在建项目开展专项筛查,发现部分在建项目至今未按规定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包括未足额落实、未完成线上备案),存在重大欠薪风险隐患。
为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现对未按规定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在建项目开展专项整改督办。所有尚未按规定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在建项目须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款支付担保办理及系统备案工作,确保担保额度充足、期限覆盖整个施工周期。
各建设单位须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充分认识工程款支付担保的严肃性和必要性,主动对标整改、查漏补缺,全面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法定责任,坚决杜绝侥幸心理、拖延观望、规避履职等行为。
我局将对本次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核验收,对逾期未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建设单位,将予以建筑市场信用惩戒;对拒不整改、拒不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建设单位,将依法固定违法线索,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特此通知。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6日
(建筑业管理科联系人:熊元武,联系电话:15103071907、8868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