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政协三亚第八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10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柴勇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建设三亚充电桩的提案”的提案收悉。根据要求,由我单位协助你们办理此提案。经研究,现提出涉及我单位工作的答复意见。
一、规范新建建筑项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发改交能〔2019〕922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居住(小)区、建筑物、停车场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琼建城〔2017〕340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建房〔2022〕210号)要求,新建小区按照配建停车位的100%建设充电桩或预留充电条件,预留充电条件的新建小区建成投入使用的充电桩比例不低于10%。自2019年以来,我局共督促171个新建小区建设推广充电桩共计10279台。
二、既有小区及老旧小区方面工作情况
一是为深入贯彻《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建房〔2022〕210号)要求,加快推动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破解充电桩进小区难题,我局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0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三亚市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及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管理流程。二是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琼建城〔2020〕23号),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为完善类改造项目,我局指导各区住建部门因地制宜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际情况及业主意愿推动充电桩进小区。
为规范三亚市充电桩建设、助力三亚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助于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符合社会实际需求,我局原则上支持并全力配合。
以上意见,请贵局在正式答复时参考。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