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三亚市
市政维护应急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第3号补充公告)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8月29日发布《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3号)》(以下简称第3号公告),因工作人员对政策文件理解有误,在第3号公告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表格中未保留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小数点后两位数,导致“专技岗十二级”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为6人,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更正“专技岗十二级”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为3人。现将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原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8月29日发布《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3号)》作废。
一、资格复审时间延长至2023年9月8日下午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为: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80号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6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要求:
(一)原则上须由考生本人现场提交。考生如确实有实际困难本人不能在规定时段内来指定地点现场提交审核材料的,本人须下载《委托书》(见附件3),手写填写完整并签字确认后,由被委托人现场将委托人相关材料及委托书提供给工作人员审核(本次资格复审不接收快递、电子邮件扫描等其他委托审核方式)。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违反招聘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入围面试资格的考生或相应委托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供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不能提供原件核验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证件原件与报名材料复印件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将取消相应考生的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所需提交材料:
(一)《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二)笔试准考证。
(三)身份证。
(四)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六)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七)报考“专技岗十级”岗位的人员如已获得博士学位的须提供担任中级工程师的聘书、劳动合同、社保养老缴费明细、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桥梁与交通工程、建筑工程)、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基层党委公章)。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须提供担任助理工程师的聘书、从事本专业2年及以上的工作证明(附件5)、劳动合同、社保养老缴费明细、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桥梁与交通工程、建筑工程)、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基层党委公章)。
大学本科毕业的须提供担任助理工程师的聘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及以上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养老缴费明细、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桥梁与交通工程、建筑工程)、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基层党委公章)。
(八)报考“专技岗十二级”岗位的人员须提供2年及以上市政工程类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养老缴费明细、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桥梁与交通工程)。
(九)报考诚信承诺书。
(十)无犯罪情况记录证明。
(十一)无不良信用征信记录证明。
(十二)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验;复印件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回。
五、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自动递补。
六、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及相关人员请务必保管好个人相关学历学位证件的原件(工作人员审核后退还),如有遗失概不负责。面试将于近期举行,请考生注意关注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公告,以免错过面试时间。
附件:1.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
2.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成绩岗位排名表
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委 托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