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政协第八届三亚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225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三亚市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探索三亚市政路网‘投建管运’一体化建议的提案”收悉。经咨询三亚城市投资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深入分析了我市市政道路建设与管养面临的资金压力问题,建议将现有市政道路建设管理模式“发改立项-财政出资-业主承建-住建接管”改为“发改立项-签订协议(与参与“投建管运”的企业签订)-建成管养”的“投建管运”一体化模式,并就“投建管运”一体化模式提出了系统性建议,对我市深化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具有重要参考价值。针对提案具体建议,我局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完善政策配套体系
为增强我市经济活力并加快市政道路和绿地建设,2023年印发的《三亚市市场主体参与建设市政道路和绿地项目的指导意见(试行)》(三府〔2023〕262号)规范了社会资金参与我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式,为市场主体参与项目建设提供制度依据。当前我市正推进市政道路保洁及公园绿地养护移交市属国企的前期工作,该模式与致公党提案高度契合,具备可行性,既能统筹国企力量提升管养效能、做强做优国企并强化其城市管理中流砥柱作用,亦符合现行政策。鉴于市政道路自身无盈利功能,下一步将联合发改、财政、资规等部门研究拓展企业收益渠道,允许企业在不影响交通前提下,研究出台“投建管运”模式配套运营政策,制定实施细则,重点明确企业收益渠道(如路域资源开发、附属空间特许经营)、权责划分及退出机制。
二、稳妥推进试点示范
优先选择三亚城运集团等本地市属国企开展首批试点,完成1~2个项目协议签订并形成示范模板,后续视成效逐步拓展至中交建、中铁建等央企。同步建立风险共担机制,通过政府年度预算合规分摊成本,严控隐性债务。
三、创新经营反哺机制
允许企业在道路红线及附属空间内依法开展经营性活动(如:智慧路灯广告、充电桩运营、5G微基站租赁等),所得收益专项用于道路管养。探索将周边土地开发收益反哺道路建设,提升项目整体可行性。
四、强化全周期监管
建立“建设标准+养护质量”双考核体系,将企业履约情况与补助资金拨付挂钩。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财务评估,确保财政支出可控、可持续。
贵委的建议为破解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难题提供了宝贵路径。我局将持续深化与各方的协作,加快推动“投建管运”一体化模式落地见效,力争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三亚经验”。请贵委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9日
(联系人:赵小兰,联系电话:18876664867、88272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