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开征求《三亚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
暂行办法》意见的公告
2012年9月11日,我市印发《三亚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三府〔2012〕172号),因第十条“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事项招拍挂方式出让,可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或限地价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拍挂,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应优先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开发企业参与竞标。”违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一条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断〔2021〕2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相关规定,我局拟删除该条款,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6日,意见反馈途径如下:
一、通过网站在线征集系统留言。
二、电子邮件请发送至邮箱syszfbzglzx2023@163.com,并在邮件标题处备注“《三亚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反馈意见”。
三、书面意见寄送至三亚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285号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房地产服务分中心二楼47号窗口,联系人:住房资格科,联系电话:88265271),请在封面备注“《三亚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反馈意见”。
为了便于联系,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意见的,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公告。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