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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压实建筑工地爱国卫生运动各方责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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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05 17:53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压实建筑工地爱国卫生运动

各方责任的通知

 

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爱国卫生运动和“两热”防控工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两热”等蚊媒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前期排查中暴露出的属地监管缺位、企业主体责任落虚、务工人员管控、消杀流于形式等问题,现就进一步压实建筑工地爱国卫生运动各方责任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体系,厘清职责边界

建筑工地爱国卫生运动实行“市级统筹指导、属地监管负责、企业主体落实”的责任体系,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落实。

(一)市住建局:行业统筹与监督指导

市住建局作为行业牵头统筹部门,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1.统筹制定全市住建领域建筑工地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标准,统一“四清一管”、建筑工地和生活区环境治理、消杀频次、人员管控等标准;

2.联合市卫健(疾控)、市爱卫办等部门开展技术培训和专业指导,推送合规药械清单、监测数据和防控规范;

3.对全市建筑工地爱国卫生运动推进情况开展抽查督办、通报约谈,对属地监管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二)属地监管部门:属地监管主体责任

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各区住建部门是各自监管范围内建筑工地爱国卫生运动的直接监管责任主体,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各区、各园区住建部门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检查人员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2.全覆盖排查。对辖区所有建筑工地(含停工项目)逐项建立监管台账,做到工地底数清、工地人员底数清、来源地清、临时住宿点清,督促项目做好工地人员管理和“三蚊两纱”等防控措施;停工项目由属地住建部门兜底管理,消除监管盲区。

3.日常巡查督办。对照“无蚊工地”建设标准开展常态化巡查,重点核查积水清理、孳生地整治、消杀记录及成效、人员健康监测、防蚊灭蚊设施配置等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4.整改闭环管控。对发现问题下达整改指令,跟踪复查,对整改不力、反复反弹的项目挂牌督办,并实施信用惩戒手段。

5.风险人员与建材管控。督促项目落实疫区来三亚市人员核酸检测、健康监测以及疫区调入建材进场消杀,同时对进入建筑工地的厢式货车进行消杀。

6.信息报送与应急响应。发现可疑病例、聚集性疫情苗头,第一时间上报属地卫健、疾控部门和市住建局,配合开展流调与闭环处置。

7.违法违规线索移送。对责任不落实、排查走过场、造成疫情风险隐患的项目,及时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违法违规线索移送综合执法部门。

(三)参建单位:项目主体责任

1.建设单位:负总责、牵头统筹

(1)牵头建立项目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机构,统筹施工、监理各方防控资源;

(2)保障防控经费投入,承担从业人员感染后的治疗费用连带支付责任;

(3)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落实环境整治、消杀、健康监测等具体措施,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整改。

2.施工单位:直接主体责任

(1)全面落实“三蚊两纱”“清积水、灭幼虫”核心措施,对基坑、集水井、电梯井、排水沟、地下室、材料堆场、容器洼地等隐蔽区域实行“抽水排空+投药灭幼”双重举措;

(2)建立“四清”动态台账,每日常态化对进入工地人员进行健康状态监测并做好登记,对工地入职和离岗人员始发地和去 向做好调查摸底,并登记在册;

(3)生活区统一安装纱门纱窗,按标准配备蚊香、蚊帐、驱蚊液,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4)施工区、生活区、卫生间、垃圾堆放点每日消杀不少于2次,规范记录、留存影像;

(5)出现发热、皮疹、关节痛等可疑症状人员,第一时间登记、临时隔离、送医排查、跟踪处置;

(6)完善项目防控预案,将爱国卫生运动要求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和班前交底,并普及宣传教育。

3.监理单位:现场监督责任

(1)对施工单位环境清理、积水整治、消杀作业、台账登记开展旁站巡查,加大检查频次;

(2)对防控不到位、作业不规范的行为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督促整改并复核闭环;

(3)对建设单位统筹不力、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直接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

二、聚焦重点任务,常态长效推进

各属地监管部门要对照以下重点,组织辖区项目常态化落实:

(一)孳生地动态清零。每日开展全域积水清理和孳生地处理,不能清除的水体规范投放灭蚊幼药剂,做好记录,建立台账。

(二)消杀科学规范。物理防制与化学防制结合,选用国家登记卫生杀虫剂,按空间喷洒、滞留喷洒、绿篱喷洒等场景科学用药,严禁过期药剂进场。

(三)健康监测闭环。落实"四清一管",两广来琼人员入场前核酸检测+每日体温监测,可疑症状人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宣传阵地固化。施工区、生活区张贴“两热”防控组织架构图、各级岗位职责、宣传海报,防控指导纳入班前例会、安全交底。

(五)标准融合提升。将爱国卫生纳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和"无蚊工地"建设,布雷图指数控制在<5、停落指数≤2等国家规定范围内。

三、强化监督问责,严肃信用惩戒

(一)属地监管部门要加大巡查抽查力度,对监管盲区、履职不到位、检查走过场,市住建局将通报约谈、督办问责。

(二)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项目,由属地监管部门依据《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及《三亚市建筑工地基孔肯雅热与登革热防控处罚机制》等相关规定实施信用惩戒并通报;情节严重、造成聚集性疫情传播的,从严从重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各属地监管部门应于每月25日前向市住建局报送本月工作进展、问题台账和整改销号情况,突发情况即时专报。

(四)市住建局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和专项督导方式,对属地监管履职和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特此通知。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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