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核查事项的告知函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亚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各管理局,各管理委员会: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项目管理,严格落实土地挂牌出让约定、项目配套建设协议的要求,现就项目销售许可相关核查事项函告如下:
我局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手续时,仅对土地出让合同中已将履约事项设定为销售许可前置条件的项目,对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划审批意见、用地准入协议、项目配建协议等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开发建设单位履约情况及产业约定落实情况。未设置该前置条件的项目,不予开展履约核查。
如项目存在特殊情况,确需在审批销售许可时对相关核查事项予以统筹处理的,请贵单位正式出具书面来文说明情况,我局将依据书面意见依法依规办理项目销售许可相关手续。
此函。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