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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地下管线保护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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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55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地下管线保护管理的通知

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市各项目参建单位:

为有效防范建设工程施工扰动引发地下管线破损、位移、泄漏等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城市地下管线运行安全和公共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规范,现就强化建设工程地下管线保护管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所有在建及新建建设工程必须严格落实先探后干、先查后施、全程防护、动态管控的管线保护原则。各参建单位要全面压实管线保护主体责任,将地下管线排查、防护、监测、应急处置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坚决杜绝盲目开挖、野蛮施工、违规扰动管线等行为,确保地下管线安全稳定运行。

二、明晰各相关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一)地下管线及设施权属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燃气、市政给排水、电力、通信等各类管线权属单位须依法履行管线档案报送、信息查询、现场技术指导、施工配合、应急抢险等法定职责,全程为工程建设提供专业技术支撑,配合参建各方做好管线交底、现场巡检、隐患处置、应急抢险等工作。

1.标识档案管理:规范设置管线地面警示标识,健全完善管线技术档案,确保管线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信息查询服务:公开管线资料查询流程及标准,主动配合建设、勘察、施工单位开展资料调取、技术交底工作。

3.现场巡查管控:对施工影响范围内自有管线开展常态化巡查,及时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坚决制止各类危及管线安全的违规施工行为。

4.应急抢险处置:管线发生受损险情时,第一时间切断危险源,启动应急抢修工作,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严防险情扩大及次生事故发生。

(二)建设、勘察、施工、监理参建单位主体责任

1.严格施工前期管线排查与技术准备

1)项目正式开工前,建设单位应主动对接城建档案、规划管理部门及燃气、市政给排水、电力、通信等管线权属单位,全面收集调取施工区域内地下管线及配套设施原始资料,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地下管线安全保护协议。对管线资料缺失、埋设位置无法精准判定的施工区域,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管线探测。建设单位须将精准完整的管线资料、探测成果移交勘察、施工单位,组织开展专项管线安全技术交底,督促勘察、施工单位联合管线权属单位编制地下管线专项保护方案。管线资料未核查完整的项目严禁开展任何勘察、施工作业。同时,由建设单位牵头搭建参建单位与管线权属单位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全程统筹处置施工过程中的管线安全突发问题,督促参建各方及一线作业人员严格落实管线安全管理规定,筑牢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运行防线。

2)勘察、施工单位须建立地下管线保护专项管理制度,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规范现场作业管控流程,严禁以包代管、层层转包、野蛮施工;常态化开展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作业人员管线风险识别、规范作业及应急处置能力。每次动土、钻探作业前,须组织多方联合踏勘复核管线资料,对位置不明、老旧隐蔽管线,采取人工探槽、浅层试挖等方式复核定位,严禁直接机械开挖、暴力钻探,严格按照专项方案落实管线防护措施,严格执行管线未探明不施工、无专项方案不作业、无专人监护不动土管控要求。作业中遇违规强令开挖指令的,应当当场拒绝,并及时向属地住建部门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3)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将地下管线防护纳入重点监理内容,严格核验管线探测资料、专项保护方案及安全交底记录,对管线周边高风险施工工序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对参建单位拒不整改、拒不停工的情形,及时书面上报市、区住建主管部门。

2.全面细化现场作业管控措施

施工全过程须严格执行管线保护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野蛮施工。在老旧城区、城中村、城市主干道、景区等管线密集区域以及燃气主干管、高压电缆、给排水主管、骨干通信管线周边施工作业时,必须安排专职人员全程旁站监护,实时管控现场施工行为。施工中如发现现场管线、构筑物与档案资料不符或探明未知隐蔽管线、不明地下构筑物的,须立即停工,第一时间上报建设单位及管线权属单位,待管线信息核查核实、优化完善防护方案、管控措施全部落实后方可复工,严禁侥幸冒险作业。岩土勘察钻探作业须严格遵循《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每个钻探点位安排专职安全员全程监护,严禁擅自更改钻孔点位、超范围钻探;确需调整钻探位置的,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规范管线异常情况应急处置

(一)即时停工管控

施工期间发现地下管线存在位移、变形、破损、泄漏、异响等异常情况的,建设单位须立即停止相关危险作业,迅速落实现场围挡、警戒隔离等临时管控措施。管线权属单位接到通知后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现场排查、风险研判,指导现场落实紧急控险措施,严防险情进一步蔓延扩大。

(二)快速处置隐患

收到监测预警或发现管线异常隐患后,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参建各方开展风险研判,制定应急处置措施。管线权属单位根据管线专业特性,现场提供技术指导,配合落实切断危险源、泄压降压、支护加固、应急抢修等专业处置工作,协同快速消除安全隐患。

(三)及时上报备案

施工过程中出现危及地下管线运行及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形,建设单位在落实现场应急管控措施的同时,须第一时间向属地住建主管部门上报险情情况。管线权属单位同步按照行业管理规定报送险情信息及处置进展,主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核查督导,严格落实隐患闭环整改。

(四)压实事故追责修复责任

因现场防护不到位、违规施工作业造成地下管线破损、泄漏、损坏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全权负责管线修复整改、现场恢复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管线权属单位全程提供抢修技术支撑,负责修复质量复核、验收及管线恢复正常投运等工作。

四、压实监管执法责任,构建管线安全闭环管控体系

市(区)住建部门、管线权属单位在履行行业监督抽查职责过程中,发现各参建单位存在不按规范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将问题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法定权限,对破坏地下管线、违反管线安全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实施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引发安全事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构建行业监管、综合执法权责清晰、衔接顺畅、闭环追责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及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聚焦主责主业开展监督抽查,分别核查建设、勘察、施工、监理单位管线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厘清监管责任边界,实现精准适度监管。

特此通知。

附件:涉燃开挖施工须知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716日    

(建筑业管理科联系人:蔡吉星,联系电话:18289426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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