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三亚市2026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
安全、建筑市场行为检查方案》的通知
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三亚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市各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参建单位:
为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整改工作成效,加强工程标后履约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夯实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基础,持续提升工程建设品质,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我局制定了《三亚市2026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行为检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0日
(建筑业管理科联系人:梁必封,联系电话:88278767)
三亚市2026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
安全、建筑市场行为检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及“十五五”时期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好房子”建设目标,全面排查整治施工质量安全隐患,健全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及临时停工、局部停工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及相关从业人员。
二、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隐患动态清零、治理能力提升”为核心,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严管重罚”,以“低频高效”的检查为原则,统筹推进建筑市场行为全面规范、质量提升与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聚焦渗漏裂等群众关切的质量问题,强化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质量管控,推动工程品质达标率稳步提升。严厉打击“三包一挂”等市场乱象,压实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责任。紧盯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有效防范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等事故,实现事故总量及相对指标持续下降。深化智慧工地建设,强化数字化监管赋能,完善极端天气等应急处置体系,推动检查结果与招投标、施工许可等行业监管环节深度挂钩,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三、总体要求
(一)政治引领,压实全链条责任
将质量安全检查、建筑市场秩序整治作为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好房子”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层层压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督责任、勘察设计单位源头责任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确保责任传导至项目一线、落实到最小管理单元。
(二)靶向聚焦,精准排查隐患
围绕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建筑市场行为重点领域,聚焦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以及混凝土结构、防水工程、外墙保温等质量关键部位,强化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严查“三包一挂”、人员不到岗履职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专家会诊、数字化核查等方式,精准识别各类显性和隐形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做到排查无死角、识别无偏差。强化数字化监管手段应用,依托智慧工地平台实现隐患动态监测、精准预警,提升排查整治精准度。
(三)严管重罚,强化问题闭环管控
健全“自查自纠、核查整改、销号闭环、追责问责”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建立自查自报自改免处罚机制,对企业主动排查、主动上报、主动整改到位的问题,予以容错纠错、从轻或免予处罚;排查发现一般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实行发现1起、处罚1起,挂牌督办、停工整改,直至隐患彻底消除,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实行同罚机制;对质量安全、市场行为违法违规的参建单位及责任人,依法给予通报约谈、诚信扣分、暂扣吊销证照、移送执法部门等处理,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查处一起、警示一批、规范一片”的震慑效应。强化检查结果运用,实行差异化监管,将检查结果与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直接挂钩,强化监管震慑力。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以检查促规范、以整治促提升,结合排查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和反复性问题,深挖根源,完善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危大工程全过程管控、建筑市场乱象治理、建筑市场信用评价、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等长效机制,推动监管模式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转变,全面提升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与建筑市场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主要检查内容
(一)建筑工地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2.危大工程全过程安全管控情况。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起重吊装工程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是否合规,方案交底、现场实施、监测监控是否严格执行,危大工程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工程师是否在岗履职。
3.施工现场重点环节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装、验收、使用、维保、拆卸等环节是否合规,安全限位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规定,用电线路、配电箱设置是否规范;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备、消防通道设置、动火作业审批、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有限空间作业是否落实检测、监护、审批等安全措施。
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与作业管理情况。高处作业临边、洞口、卸料平台等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是否规范牢固;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操作工、电工、焊工、架子工等)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人证是否合一;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是否齐全、醒目,现场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保险投保情况。是否制定针对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是否按规定投保工伤保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否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极端天气(台风、暴雨、高温等)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流程、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定期开展专项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处置到位。
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销号是否闭环,对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按要求整改落实。
(二)工程质量
1.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制、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是否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质量管控措施是否落实,质量交底工作是否到位。
2.勘察设计与图纸会审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文件要求,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等程序是否合规,勘察设计单位是否按规定开展现场服务,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勘察设计问题。
3.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管控情况。钢筋、水泥、砂石、混凝土、防水材料、保温材料、门窗、管材等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验收、检验检测是否合规,是否建立进场台账和检验检测台账,不合格材料是否按规定清退出场,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施工。
4.关键工序与隐蔽工程质量管控情况。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砌体施工、防水施工、外墙保温施工、机电管线预埋等关键工序、隐蔽工程质量控制措施是否落实,隐蔽工程验收程序是否合规,验收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留存影像资料。
5.工程质量验收情况。严格执行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程序,验收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验收记录是否真实准确;对混凝土结构构件尺寸、强度、垂直度、平整度,砌体工程灰缝厚度、垂直度,墙面抹灰平整度等指标是否开展现场实测实量,实测数据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6.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情况。针对住宅渗漏(屋面、厨厕、外墙)、墙体开裂、隔声效果差等群众关切的质量常见问题,是否制定专项治理方案,落实治理措施,治理效果是否符合要求。
7.工程质量资料管理情况。施工技术资料、质量验收资料、检测试验资料、设计变更资料等是否真实、完整、规范,与工程施工进度是否同步,是否存在虚假资料、补做资料等问题。
8.质量问题整改闭环情况。对勘察、设计、监理及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整改完成后是否组织复核验收,形成闭环管理。
(三)建筑市场行为
1.企业资质与承揽业务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无资质、超越资质等级或者超越经营承包范围承揽业务,企业资质与承揽工程是否匹配,是否存在出借资质、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情形。
2.建设单位发包行为管理情况。建设单位是否依法依规发包工程,是否存在肢解发包、指定分包、违规指定建材等行为,工程发包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3.工程承包与分包管理情况。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挂靠、层层转包等市场乱象。
4.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质量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并到岗履职,是否存在擅自脱岗、挂证不到岗等问题。
5.注册执业人员管理情况。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是否在岗执业,是否落实“人证合一”管理要求,是否存在证书挂靠、人证分离、违规执业等行为。
6.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实名制信息录入、人员考勤、用工登记是否规范。
7.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建设单位是否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四)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1.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是否按标准规范开展安全文明施工创建,围挡设置、场地布置、材料堆放、临建设施是否符合标准化管理要求(具体标准参照附件2《三亚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执行)。
2.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落实情况。施工围挡、场内道路硬化、裸露土方覆盖、出入车辆全冲洗、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是否落实到位。
3.智慧工地与信息化管理情况。实名制管理系统、扬尘噪音在线监测系统、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测预警系统是否按规定安装、联网、正常运行。
4.环境卫生与文明施工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建筑工地病媒生物防治管理制度,规范设置公示牌、宣传栏、警示标志,落实降尘、降噪、保洁措施,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做到文明施工、绿色施工。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2026年2月至2026年3月)
市住建局印发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本方案及相关规范标准,全面排查自身存在的问题,重点自查数字化监管落实、应急处置预案完善情况及“三包一挂”、人员不到岗履职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自查台账并完成整改。
(二)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2026年4月至2026年12月)
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三亚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监管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同步做好记录和问题反馈,建立问题项目清单化管理台账,每月5日前将上月检查台账(附件1)报送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根据工作实际,组织专家对全市在建项目进行现场抽查,重点核查数字化监管、应急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同时将问题突出的项目列为“回头看”和重点监管对象。
(三)总结(2026年12月)
市住建局对本年度质量安全、建筑市场行为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检查工作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问题根源,提出下一步监管工作措施,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质量安全管理规范、隐患整改到位、工程品质优良的项目和参建单位,按规定予以诚信加分、通报表扬;对质量安全管理混乱、隐患整改不力、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和参建单位,扣减诚信分、增加日常检查频次,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将检查情况与招投标资格、施工许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直接挂钩,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单位,限制其参与本市建筑市场招投标、暂缓办理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强化震慑效应。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住建局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为成员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检查工作。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各属地住建部门要健全监督检查组织,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协调解决检查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检查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强化专业支撑,提升检查质效
组建由建筑施工、结构工程、防水工程、机电安装、数字化监管等领域专家组成的检查专家组,为本次检查提供技术支撑,参与现场核查、隐患识别、问题判定等工作,确保检查结果科学、准确、公正。同时,组织检查人员开展岗前培训,重点解读本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数字化监管要求、应急处置规范,明确检查标准、流程和要求,提升检查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严守工作纪律
检查人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和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执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开展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不徇私舞弊、不滥用职权、不敷衍塞责,杜绝“宽松软虚”现象。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官网、官方公众号、施工现场宣传栏、行业协会平台等多种渠道,宣传普及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检查工作要求、数字化监管政策及应急处置知识,及时通报检查工作进展和典型案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项目从业人员举报质量安全、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各参建单位强化质量安全意识,自觉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关注安全、人人践行数字化监管”的良好行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