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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5年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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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8:11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2025年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工程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各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国庆、中秋“两节”临近,工程建设领域即将进入农民工工资支付高峰期,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有效遏制工资拖欠事件发生,确保“两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做好我市“两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清欠工作紧迫感

按时足额获取劳动报酬是农民工的基本权利,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需求集中,工作形势更为紧迫。若对当前形势认识不足、应对乏力、措施不实,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各相关单位必须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站在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提前部署、精准施策,扎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二、全面排查隐患,强化重点监管,筑牢工资支付防线

各建筑业企业要由分管负责人牵头,对本企业所属所有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全覆盖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确保“小事不出工地、大事不出公司”。对存在较大工资拖欠隐患的工程项目,企业须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相关情况。各区住建局、园区建筑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摸排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重大拖欠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强化全过程重点监管。

三、明确各方职责,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工资及时支付

(一)建设单位负首要责任

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负总责,须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施工企业拨付工程款,并监督施工企业将工程款优先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因工程款拨付不到位导致施工单位无力支付工资的,建设单位须立即筹措资金补足,且监督资金专款专用。因建设单位招用无资质队伍、肢解发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欠薪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查处。

(二)施工总承包企业负总责

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对收回的工程款不得挤占、挪用,必须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履行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责。因转包、违法分包、违规使用“包工头”等原因造成欠薪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查处。

(三)分包及劳务企业负直接责任

工程专业分包企业、劳务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须将工资足额、及时发放至农民工本人手中,发放情况须张榜公示并拍照备查。严禁挤占、挪用分包款,严禁变相克扣工资,不得以工程量未核实签字为由拒发工资,严禁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个人转发。发生工资结算纠纷时,须与总承包单位协同处置、妥善化解,不得推诿扯皮,确保矛盾隐患在基层解决。情节严重的,依法按处罚标准上限查处。

、完善应急机制,畅通维权渠道,防范化解讨薪风险

各建筑业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责任主体及处置流程,一旦发生欠薪突发事件,确保快速响应、有效控制、妥善处置。须在施工现场公示栏醒目位置公布企业分管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及劳务企业项目经理的举报投诉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处理欠薪投诉,确保拖欠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内部,坚决杜绝重大上访讨薪事件发生。

五、坚持分类处置,强化惩戒震慑,规范工资支付秩序

各区住建局、园区建筑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精准核查认定欠薪问题。对查实的欠薪行为,严格落实惩处措施,依法依规解决。对未按要求发放工资的企业,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示。对企业或个人弄虚作假编造欠薪事实、伪造证据骗取利益,或以讨薪名义敲诈勒索、制造群体性事件等“不法讨薪”行为,依法严厉惩处并予以曝光;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知。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918日    

    (联系科室:建筑业管理科,联系电话:88278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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