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垃圾处理政府补贴项目2023年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市处理市内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垃圾产生的渗滤液的企业有4家,分别为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规模2800吨/日)、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规模1050吨/日)、三亚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处理规模300吨/日)和三亚市飞灰填埋场(处理规模79.8吨/日)。根据《海南省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海南省三亚市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三亚市垃圾渗滤液处理站BOT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三亚市飞灰填埋场建设、运营和移交协议》等协议规定,每年给上述企业补贴垃圾处理服务费。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年度目标: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效率,努力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目标,促进我市环境卫生工作的发展。
实际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我市共收运生活垃圾97万吨,其中焚烧生活垃圾88.18万吨,处理餐厨垃圾9.23万吨,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
项目共设置绩效指标5个,具体如下:
(一)指标1(数量指标):渗滤液日处理量大于或等于600平方米;
(二)指标2(质量指标):餐厨废弃物收运率大于或等于95%;
(三)指标3(质量指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于100%;
(四)指标4(生态效益指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未产生污染等于100%;
(五)指标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市民满意度大于或等于85%。
三、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随着三亚市的人口和城市规模逐步扩大,三亚市生活垃圾日产生量也逐年增加。鉴于三亚市垃圾处理场(填埋场)的设计有效库容迅速减小,需提前封场治理,经过充分调研论证,我市决定建设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亚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利用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实现我市的生活垃圾零填埋,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绿色环保。
(二)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该项目预算数为1.5亿元。年初预算数为1亿元,根据《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年初三亚市财政局已将预算资金下达我局,年末调剂资金5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三)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实际使用资金14852.24万元,资金执行率约99.01%,剩余147.76万元回收国库。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补贴等。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运营企业和政府的投资情况,委托第三方对每个项目的垃圾处理政府补贴的单价进行测算,科学设定调价机制,保护政府权益。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运营情况进行监管,政府根据监管报告拨付补贴,保障政府资金拨付安全。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含配套建设的三亚市飞灰填埋场)、三亚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利用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均为合法合规招标确定的运营企业,其中: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企业为光大环保能源(三亚)有限公司,三亚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利用厂运营企业为光大环保餐厨处理(三亚)有限公司,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运营企业为海南维尔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均已完成项目验收,目前正常运营。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局委托第三方监管单位对以上项目的日常运营情况进行监管,针对每个项目制定了管理办法和评分表。每月召开监管会议并对各项目进行打分,根据打分情况拨付垃圾处理政府补贴。
五、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项目成本(预算)使用合理,无超支。经过处理后的废气、废水等排放达到国际标准,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对垃圾处理量进行严格审核,数据详实准确,政府补贴支付及时高效,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行。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2023年,三亚市辖区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已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各垃圾处理项目运营正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受到生态环境部门处罚。
3.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三亚市全域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渗滤液等处理工作流程正常运作,垃圾日产日清,完成进度和质量较好。资金使用效率较高,较好地保障了全市的环卫工作和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资金安排由市级财政部门保障,人员和机构由市级环卫部门负责,项目可持续性强。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加强对项目的运营监管,严格审核垃圾处理政府补贴的拨付。每年对垃圾处理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保障政府资金支付安全,全量处理我市生活垃圾。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继续在垃圾处理项目上推广ppp模式,有效缓解政府在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压力,同时鼓励企业参与垃圾处理政府补贴项目建设,实现政府和企业的利益融合。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