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海南第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陈麟不到岗履职的通报
全市各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近日,在全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督导检查中,发现“鹿港溪山项目安置楼(不含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海南第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麟不到岗履职,未能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建筑企业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切实履行质量安全职责,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对“鹿港溪山项目安置楼(不含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对海南第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根据《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记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处理。
二、对海南第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麟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根据《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记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处理。
请全市各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以此为戒,严格落实《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琼建管〔2021〕281号)相关要求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同时,我局将加大对各在建建筑工地人员履职情况的督查检查力度,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严格处理。
特此通报。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