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三亚市建筑工地基孔肯雅热
与登革热防控处罚机制》的通知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加强基孔肯雅热和登革热防控工作,全面保障建筑工地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进一步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现将《三亚市建筑工地基孔肯雅热与登革热防控处罚机制》印发给你们。本机制自全市启动公共卫生事件四级应急响应后生效,请各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7日
(联系人:建筑业管理科,联系电话:88278767)
三亚市建筑工地基孔肯雅热与登革热
防控处罚机制
为科学有效防控基孔肯雅热和登革热,切实保障建筑工地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机制。
一、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与费用保障
(一)明确责任主体。各施工企业及项目部作为建筑工地基孔肯雅热和登革热防控的直接责任主体,须对从业人员健康安全承担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对项目防疫工作负总责,应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落实防控措施;监理单位承担现场监督责任,对施工企业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各方应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保障治疗费用。如工地从业人员感染基孔肯雅热或登革热,其治疗费用由施工企业项目部全额承担。建设单位负连带支付责任,监理单位负监督落实责任。对推诿、拖延或拒绝支付治疗费用的,一经查实,立即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依法依规对各方从严处理。
二、强化风险管控与分级处罚
(一)布雷图指数不达标的处罚
1.判定标准
以卫生健康部门专业检测结果为依据,现场抽查1次布雷图指数大于5(存在聚集性传播风险)的建筑工地,判定为防控不达标工地。
2.处罚措施
立即约谈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通报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该项目及相关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通报内容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依据《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实施信用扣分,视情节对施工企业扣1~4分,对应扣除建设、监理单位信用分,扣分结果纳入年度信用评价,直接影响企业招投标、资质管理等业务。
(二)出现确诊病例的处罚
1.判定标准
建筑工地因未落实防疫措施(如未定期清理积水、未开展蚊虫消杀、未实施健康监测等)导致出现基孔肯雅热或登革热确诊病例的,判定为“防控严重失职项目”。
2.处罚措施
立即约谈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告知失职后果;对涉事施工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所有建筑项目投标,不得承接新的建设工程;对建设、监理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依据信用管理规定进行相应扣分处理;向社会公开相关单位失职行为及处罚结果,接受行业与社会监督。
三、实施差异化安全检查与抽查监管
根据建筑工地既往防控成效、布雷图指数检测结果、信用等级及是否出现确诊病例等情况,建立动态监管台账,实施差异化监管。
(一)重点监管对象:对曾出现确诊病例、1次及以上布雷图指数不达标、信用等级较低或存在费用支付推诿情形的项目及相关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检查频次增至每月不少于2次,范围覆盖各方防控制度、消杀记录、积水清理、健康监测及政策知晓情况等全环节,并增加随机突击抽查。
(二)常规监管对象:对防控持续达标、信用良好且无不良记录的项目及相关单位,列为常规监管对象。按每季度不少于1次开展例行检查,重点核查核心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激励性监管对象:对连续1年以上防控成效显著、布雷图指数持续低于3、信用评价优秀的项目及相关单位,列为激励性监管对象。适当降低检查频次至每半年不少于1次,在评优评先、资质升级等工作中予以优先。
四、加强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专项督查组,于全市启动公共卫生四级应急响应后,严格按差异化监管要求开展检查检测。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滞后的相关单位,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期限,并约谈单位相关负责人;逾期复查仍不达标的,依法从重处罚。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高度重视基孔肯雅热和登革热防控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共担机制。建设单位应组织制定项目防控预案并提供必要支持;施工企业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监理单位应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全市启动公共卫生四级应急响应后,须立即将防控要求全面纳入日常管理,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健康安全。对因防控不力造成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