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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三亚市路灯管理所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三亚市路灯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三亚市路灯管理所2026年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九、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十、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三亚市路灯管理所2026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亚市路灯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三亚市路灯管理所隶属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2026年管养路灯约4万余盏(2万余杆),涉及道路355条,道路总长度510千米,道路装灯率达100%。主要负责管辖路段路灯设施巡查、维护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灯杆、灯具、灯臂、灯杆门、护套线、开关、灯杆标识牌、灯杆基座、路灯检查井、地下电缆等照明设施。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一)负责实施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规划和工程计划;
(二)认真执行路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城市道路照明设备的完好、正常运行,及时更换和修复破损的照明设施;
(三)负责迁移或拆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或影响其安全运行的地上、地下施工;
(四)负责剪修危及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安全运行的树木树枝。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三亚市路灯管理所2026年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财务部、工会、采购部、监控中心、工程用电部、吉阳区道路照明部、天涯区道路照明部、吉阳区巡查队、天涯区巡查队、车辆管理部11个部门。
第二部分 三亚市路灯管理所2026年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三亚市路灯管理所2026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亚市路灯管理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三亚市路灯管理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46.64万元。其中,收入总计4,846.6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4,846.6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4,846.64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29.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三亚市路灯管理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路灯管理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46.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80.69万元增加4,265.95万元,主要是2026年预算编制将2025年预算项目中城市路灯维护、路灯灯控系统设施专项维护、路灯高压箱变及高压线路检测等合编成一条预算指标,项目名称变更为路灯管理,市财政部门根据2026年政府预算体系把该项目划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9万元,占0.14%;卫生健康(类)支出7.11万元,占0.15%;城乡社区(类)支出4,829.04万元,占99.63%;住房保障(类)支出3.8万元,占0.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4.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25万元相比增加0.21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按2名全额拨款人员上一年工资总额测算,因当年工资晋升,缴费基数增加,预算也随之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12万元相比增加0.11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是按2名全额拨款人员上一年工资总额测算,因当年工资晋升,缴费基数增加,预算也随之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1.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68万元相比减少0.34万元,主要是2026年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由原来的6.5%下调到6.35%。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5.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74万元相比增加0.03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是按2名全额拨款人员当年月工资总额汇算,因当年工资晋升,缴费基数增加,预算也随之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329.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43.36万元相比增加85.6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6年预算上调公用经费及雇员经费;二是新增1条其他运转类项目,名称为综合运行事务。
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4,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20万元相比增加4,180万元,主要是2026年预算编制将2025年预算项目中城市路灯维护、路灯灯控系统设施专项维护、路灯高压箱变及高压线路检测等合编成一条预算指标,项目名称变更为路灯管理,市财政部门根据2026年政府预算体系把该项目划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55万元相比增加0.2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是按2名全额拨款人员上一年工资总额测算,因当年工资晋升,缴费基数增加,预算也随之增加。
三、关于三亚市路灯管理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亚市路灯管理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66.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三亚市路灯管理所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亚市路灯管理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三亚市路灯管理所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三亚市路灯管理所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路灯管理所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300万元相比减少4,300万元,主要是2026年预算编制将2025年预算项目中城市路灯维护、路灯灯控系统设施专项维护、路灯高压箱变及高压线路检测等合编成一条预算指标,项目名称变更为路灯管理,市财政部门根据2026年政府预算体系把该项目划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项目安排。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300万元相比减少4,300万元,主要是2026年预算编制将2025年预算项目中城市路灯维护、路灯灯控系统设施专项维护、路灯高压箱变及高压线路检测等合编成一条预算指标,项目名称变更为路灯管理,市财政部门根据2026年政府预算体系把该项目划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项目安排。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亚市路灯管理所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七、关于三亚市路灯管理所2026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三亚市路灯管理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三亚市路灯管理所2026年收支总预算4,846.64万元。
八、关于三亚市路灯管理所202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路灯管理所2026年收入预算4,846.6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4,846.6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4,880.69万元减少34.05万元,主要是2025年有5名人员退休、5名人员辞职,与2025年预算资金相比2026年预算资金有减少。
九、关于三亚市路灯管理所202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路灯管理所2026年支出预算4,84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39万元,占1.37%;项目支出4,780.25万元,占98.63%。比上年预算数4,880.69万元减少34.05万元,主要是2025年有5名人员退休、5名人员辞职,与2025年预算资金相比2026年预算资金有减少。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三亚市路灯管理所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三亚市路灯管理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三亚市路灯管理所共有车辆6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65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三亚市路灯管理所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4,780.2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有3项:
1.项目名称:综合运行事务,2026年市财政部门下达预算资金5.25万元。项目主要内容是:因现有的空调老化,经常性故障以及多台微型计算机损坏,故障、卡顿等现象,已影响正常办公,且无维修价值,为了提升工作效率,故申请购买办公设备一批。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是:预算执行率权重:10,年度目标: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足额发放人员工资、足额缴纳人员社保、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绩效指标按一级、二级、三级指标进行细化,分别填报指标性质、指标值、本年绩效指标值、度量单位、权重(%)、本年权重等信息。
详见《综合运行事务》年度绩效目标表:

2.项目名称:雇员经费,2026年市财政部门下达预算资金275万元。项目主要内容是:根据《三亚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优化管理办法》和《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为加强和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我所将原单位临聘人员划转三亚嗨亚人力资源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并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主要用于支付第三方委托公司发放雇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障费、公积金、工作午餐费、管理服务费等费用。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是:预算执行率权重:10,年度目标: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足额发放人员工资、足额缴纳人员社保、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绩效指标按一级、二级、三级指标进行细化,分别填报指标性质、指标值、本年绩效指标值、度量单位、权重(%)、本年权重等信息。
详见《雇员经费》年度绩效目标表:

3.项目名称:路灯管理,2026年市财政部门下达预算资金4,500万元。项目主要内容:一是依据《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确保处于正常状态。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等的规定,须每年至少一次对高压箱变及高压线路进行定期检测。二是为了能够确保我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安全可靠的运行,杜绝安全用电隐患,根据《海南省市政设施养护技术标准》第7.2.3条规定供电线路检测每年需检测一次。三是加强监控指挥中心系统平台和终端设备专项维护,保持通讯顺畅,保障平台和设备运行正常;升级系统平台、加强新型设备和新技术的应用促进我市路灯节能改造和智能化、精细化管理。四是三亚市道路照明设施大部分已运行多年,存在各种线路老化缺失等问题,需保障整个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能够更好地安全可靠运行。五是保障全市路灯、景观灯及其照明设施设备的电费。六是保障全市管养4万余盏照明设施亮灯率、完好率及正常运转,发放35名手续齐全人员、18名编制清理人员工资福利、缴纳人员社会保障费、公积金等,发放21名手续齐全退休人员的事企业差待遇、支付单位日常经济业务运转等费用。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是:预算执行率权重:10,年度目标:1.保障自筹人员工资福利及足额缴纳人员社会保障费、公积金等、发放退休人员事企差;2.保障全市路灯及照明设施完好率、亮灯率、及时维修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维护城市路灯照明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转、保证夜间道路交通;3.通过对网络实施对路灯灯控实时信息检测;4.保障高压箱变及高压线路运行的稳定性、安全性;5.采取分时段亮灯,在保证路灯亮灯效果的前提下节约运行电费。绩效指标按一级、二级、三级指标进行细化,分别填报指标性质、指标值、本年绩效指标值、度量单位、权重(%)、本年权重等信息。
详见《路灯管理》年度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1个月及以上租车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