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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二、机构设置 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7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3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主管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三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牌子。其的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住房城乡建设的政策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依法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和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指导监督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物业行业工作。
(四)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咨询、受理和审批工作。
(五)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实物资产和分配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委托公房的管理。
(六)指导监督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和建筑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制定全市建筑节能发展规划、标准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拟订相关专项规划;负责监督管理全市燃气行业;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八)负责全市农村建设信息统计和危险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旧房改造工作;统筹全市乡村民宿建设管理工作。
(九)培育、发展和维护全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作业市场;组织全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行业有关的普查、资源调查评估和统计申报工作。
(十)负责全市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全市垃圾处理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
(十一)负责检查指导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内设机构16个科级职能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住房保障科、房产市场管理科、征收管理科、物业监管科、建筑业管理科、建筑节能与科技科、市政建设科、城建规划科、乡村建设管理科、招标投标监管科、园林绿化管理科和环境卫生管理科。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717,215.47万元,支出总计717,215.4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69,208.12万元,增长60.09%。主要原因为加大市政建设项目资金投入等。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667,834.68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初结转结余49,380.78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结转结余,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32.68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为决算调整。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667,807.86万元。
结余分配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末结转结余49,407.61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结余,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964.70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为决算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667,834.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3,659.16万元,占99.3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175.52万元,占0.6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667,80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9.68万元,占0.24%;项目支出666,148.18万元,占99.7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63,659.16万元,支出663,659.1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7,801.69万元,增长67.65%,主要原因为加大市政建设项目资金投入等。支出增加267,801.69万元,增长67.65%,主要原因为加大市政建设项目资金投入等。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28.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55%。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94.83万元,下降0.95%,主要原因为决算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28.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5.70万元,占0.5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9.32万元,占1.15%;卫生健康(类)支出184.67万元,占0.61%;城乡社区(类)支出22,363.72万元,占73.50%;农林水(类)支出38.45万元,占0.13%;交通运输(类)支出1,812.00万元,占5.95%;住房保障(类)支出1,524.14万元,占5.01%;债务还本(类)支出4,000.00万元,占13.1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520.08万元,支出决算为30,42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7%。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电影(款)电影(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5.7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增加2023年第五届海南岛国际电影节保障供电项目资金155.7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129.83万元,支出决算为12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缴费基数调整及人员退休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年初预算为344.92万元,支出决算为22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缴费基数调整及人员退休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预算调整,补发离休人员王启正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差额。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预算调整,补发遗属人员林书月2022年1—7月遗属生活补助。
3.卫生健康(类)
(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6.22万元,支出决算为4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缴费基数调整及人员退休等。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93.09万元,支出决算为13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缴费基数调整及人员退休等。
4.城乡社区(类)
(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21.81万元,支出决算为1,02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退休;二是有计划安排人员休假,未发放年休假工资。
(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635.50万元,支出决算为1,82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财政部门压缩一般公共预算。
(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为5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9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拨付资金,差额在预算偏差范围内。
(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69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0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预算调整。
(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年初预算为377.00万元,支出决算为7,76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8.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预算调整,将原由政府性基金中安排的污水管网维护与运行项目部分项目资金调整至此功能分类中列支。
(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5,6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2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预算调整。
(7)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年初预算为5,04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2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5.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项)。年初预算为8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预算调整。
6.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12.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预算调整,追加临春区龙岭路工程项目资金。
7.住房保障(类)
(1)住房保障(类)保障性住房安居(款)棚户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1,279.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拨付资金,差额在预算偏差范围内。
(2)住房保障(类)保障性住房安居(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44万元,支出决算为14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预算调整,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调整到下属事业单位。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7.7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缴费基数调整;二是人员退休。
8.债务还本(类)债务还本(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预算调整,追加三亚槟榔河国际乡村文化旅游区文艺路(东段)、黎韵路两条市政道路及其两侧防护绿地工程等项目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9.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42.6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17.0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3,231.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2%。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8,096.51万元,增长73.42%,主要原因为预算调整,从财政公共口及专项债券中安排政府投资项目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3,231.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265,031.16万元,占41.85%;债务还本(类)支出368,200.00万元,占58.15%。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5,573.18万元,支出决算为633,23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08%。其中:
1.城乡社区(类)国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项)。年初预算为2,266.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37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2.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从财政公共口安排临春区龙岭路工程、抱坡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等项目资金。
2.城乡社区(类)国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7,697.08万元,支出决算为217,23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棚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项目部分资金调整由专项债券中安排列支。
3.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年初预算为5,129.97万元,支出决算为2,72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预算调整。
4.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16,0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8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预算调整,追加垃圾处理政府补贴等项目经费。
5.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48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8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调整,将原由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污水管网维护与运行项目部分资金调整为由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二是市政配套费征收经费来源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金额,是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金额的一定比例返还的工作经费,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职能下放各区,2024年我单位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达预期,导致市政配套费征收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6.城乡社区(类)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23.2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从财政公共口专项债券中安排抱坡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
7.债务还本(类)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还本(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8,20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棚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项目部分资金调整由专项债券中安排列支。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持平。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87万元,支出决算为7.42万元,完成预算的75.18%,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0.75万元,下降9.18%,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执行情况较好,费用明显下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91万元,占25.7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8万元,占30.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3万元,占43.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1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侯迎华支出1.91万元。主要用于侯迎华同志2024年8月19—25日到新加坡、马来西亚开展促进城市规划与建设交流学习活动费用。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11万元,完成预算的94.55%。与2023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0.31万元,增长19.38%,主要原因为出行路线和行程日期不同,产生的费用也存在差异。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35万元,完成预算的62.81%。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0.13万元,下降5.39%,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执行情况较好,费用有所下降。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接待248人次;主要用于承担与住房和城乡建设业务相关的接待任务及上级及省(内)外相关部门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万元,完成预算的76.36%。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93万元,下降22.36%,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执行情况较好,费用明显下降。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1,557.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4.13%。组织对2024年度垃圾处理政府补贴、新城东路绿化彩化工程等89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24,063.6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因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故未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绩效自评事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垃圾处理政府补贴、临春区龙岭路工程等2个项目绩效结果。
1.垃圾处理政府补贴项目:
(1)绩效自评表: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预算指标植 |
实际完成 |
|
1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渗滤液日处理量 |
≥ |
600立方米 |
1050吨 |
|
2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餐厨废弃物收运率 |
≥ |
95% |
100% |
|
3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100% |
|
4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100% |
|
5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市民满意度 |
≥ |
85% |
100% |
(2)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9.92分。全年预算数17500万元,执行数1735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收运生活垃圾103.47万吨,其中焚烧生活垃圾94.02万吨;二是处理餐厨垃圾9.45万吨,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绩效目标和绩效标准与标准值设置不够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上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结合项目实施计划,科学、合理申报绩效目标和设置指标值,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临春区龙岭路工程
(1)绩效自评表: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预算指标植 |
实际完成 |
|
1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工程量 |
= |
3千米 |
1.8千米 |
|
2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竣工验收合格率 |
≤ |
100%
|
100% |
|
3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按计划开工率 |
≥ |
100% |
100% |
|
4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按计划完成率 |
≥ |
90% |
90% |
|
5 |
效益指标 |
社时会效益指标 |
建设(工程)综合利用率 |
≥ |
90% |
90% |
|
6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设施正常运转率 |
≥ |
90% |
90% |
|
7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 |
90% |
90% |
(2)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1.84分。全年预算数3540.56万元,执行数354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进度按期完成,该项目进度及质量均符合预期目标;二是项目的实施为临春社区及周边居民提供便捷的出行条件,减少交通拥堵,提高出行效率,改善了区域的交通状况,吸引更多的投资和商业活动,带动周边房地产、商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 、绩效目标和绩效标准与标准值设置不够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上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结合项目实施计划,科学、合理申报绩效目标和设置指标值,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部门评价结果
无此项内容。
(四)财政评价结果
无此项内容。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117.0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97万元,完成预算的95.93%;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3.92万元,下降3.24%。主要原因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010.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010.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拥有房屋面积3,296.60平方米。
本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电动车等。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支出功能分类:
XXXX(类)XXXX(款)XXXX(项),……;
XXXX(类)XXXX(款)XXXX(项),……。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