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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路灯管理所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一、单位职责 2
二、机构设置 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5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三亚市路灯管理所隶属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正科级的事业单位,负责管养全市市政道路路灯约4万盏。管理范围主要为中心城区主干道、次干道、背街小巷等道路路灯,管养内容包括:灯杆、灯具、灯臂、灯杆门、护套线、开关、灯杆标识牌、灯杆基座、路灯检查井、地下电缆等照明设施。主要工作任务有以下:
(一)负责实施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规划和工程计划;
(二)认真执行路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城市道路照明设备的完好、正常运行,及时更换和修复破损的照明设施;
(三)负责迁移或拆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或影响其安全运行的地上、地下施工;
(四)负责剪修危及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安全运行的树木树枝。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三亚市路灯管理所2024年度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内设11个部门,包括:
行政办公室、采购部、景观照明管理部、工程用电综合部、照明监控中心、吉阳区道路照明管理部、天涯区道路照明管理部、照明巡查队、财务部、工会、车辆管理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4,640.36万元,支出总计4,660.1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59.01万元,增加5.91%。主要原因:一是2名全额拨款人员、66名职工工资晋升,公积金、社会保障费基数调增,24名聘用人员公积金、社会保障费基数调增;二是城市照明建设发展,增加了项目的预算经费;三是因工作需要,今年新增2条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分别是:综合事务运行、设备(装备)购置与运行维护。与2023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增加281.71万元,增长6.43%。主要原因:一是2名全额拨款人员、66名职工工资晋升,公积金、社会保障费等经费增加,因此人员经费也增加;二是部分项目属于跨年度项目,通常集中在次年初支付维护款项;三是购置办公设备一批、购置20辆电动摩托车。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4,640.36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初结转结余80.78万元,主要是例年工程款结转结余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4,660.11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末结转结余61.03万元,主要是例年累计形成的结转结余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9.75万元,减少24.45%,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需要,支付三亚市路灯管理所住宅楼项目004、014、016、019编号工程签证4.78万元、三亚市路灯管理所办公、路灯监控中心综合楼和职工住宅楼项目测绘费4.9万元、三亚市路灯管理所搭建电动车车棚工程项目80%进度款11.98万元及基本户银行手续费0.1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4,640.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38.26万元,占99.9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2.1万元,占0.05%;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4,66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84万元,占4.67%;项目支出4,442.27万元,占95.3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638.26万元,支出4,638.2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0.05万元,增长5.61%,主要原因一是2名全额拨款人员、66名职工工资晋升,公积金、社会保障费基数调增、24名聘用人员公积金、社会保障费基数调增等人员经费拨款增加;二是城市照明建设发展,增加项目的预算经费。三是因工作需要,新增2条临时性项目。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0.05万元,增长5.61%,主要原因:一是2名全额拨款人员、66名职工工资晋升,公积金、社会保障费等经费增加;二是部分项目属于跨年度项目,通常集中在次年初支付维护款项;三是购置办公设备一批、购置20辆电动摩托车。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80.78万元,主要是例年累计形成的结转结余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80.7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按市财政局要求进行账务调整,将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和结余调整至非财政拨款结余。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4.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09%。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58万元,增长4.17%,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购置一批办公设备和电动摩托车;2名全额拨款人员工资晋升,2名全额拨款人员及24名聘用人员公积金、社会保障费等缴费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4.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8万元,占2.08%;卫生健康(类)支出1.46万元,占0.28%;城乡社区(类)支出499.19万元,占97.05%;住房保障(类)支出3.02万元,占0.5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2.95万元,支出决算为514.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88万元,支出决算为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缴纳2名全额拨款人员社会保障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44万元,支出决算为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缴纳2名全额拨款人员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65万元,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缴纳2名全额拨款人员医疗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5.1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单位性质问题,导致2名全额拨款在职人员及2名全额拨款退休人员2024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未缴纳。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5.63万元,支出决算为20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格控制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耗材维修费等支出;根据实际人员增、减情况支付相应的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社会保障费、公积金等。
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74.69万元,支出决算为2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路灯高压箱变及线路检测、路灯灯控系统设施专项维护属于跨年度的维护项目,维护款是根据工程进度进行核拨,故有部分工程款在次年结清。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年初预算为3.48万元,支出决算为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缴纳2名全额拨款人员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5.7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0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3.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49%。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9.47万元,增长6.16%,主要原因是城市路灯维护项目含66名职工工资晋升、公积金、社会保障费缴费基数较上年有所调增;城市照明设施管理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较上年也有所增加;2024年我所新增接管部分路段的路灯,城镇公用事业照明项目2023年12月-2024年11月路灯、景观灯等电量电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3.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城乡社区(类)支出4,123.91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万元,支出决算为4,12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300万元,支出决算为4,12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城市路灯维护项目年初预算含有66名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费、公积金等,2024年下半年有2名人员到龄办理退休,故工资、社会保障费、公积金相应减少;路灯维护中有部分跨年度的维护项目,而项目维护费是根据工程完工的进度来核拨。因此,有部分维护费会在次年完成支付。二是城镇公用事业照明项目2023年12月-2024年11月路灯、景观灯等实际发生电量比预算电量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持平。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持平。与2023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2024年8月报废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持平,完成预算的0%。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持平%。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持平。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路灯高压箱变及线路检测、路灯灯控系统设施专项维护、综合事务运行、设备(装备)购置与运行维护”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进行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96.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城市路灯维护、城镇公用事业照明”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123.9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城市路灯维护、城镇公用事业照明、路灯灯控系统设施专项维护”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6.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23.9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部分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完善指标体系。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和项目特点,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合理设置评价指标,提高评价指标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通过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开展,我们对单位财政拨款资金的使用效益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也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绩效自评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为单位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决算中反映城市维护路灯、城镇公用事业照明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城市路灯维护项目自评报告:年初预算数1,900万元,全年预算数1,980万元,全年执行数1,809万元。执行率91.3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日常人员经费;二是保障全市路灯设备完好率、亮灯率、及时维修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维护城市路灯照明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转,保证夜间道路交通;三是带动城市旅游文化产业的建设。(详见: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城镇公用事业照明项目自评报告:年初预算数2,400万元,全年预算数2,320万元,全年执行数2,314.86万元。执行率99.7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全市路灯设备正常亮灯;二是城镇公用照明电费采取分时段亮灯,在保证路灯亮灯效果的前提下节约运行电费;三是使用节能方案、节约电费、大量减少灯具损耗;四是保障路灯设施正常运行,道路交通安全,亮化夜间出行质量,有效降低犯罪率。(详见: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预算执行过程中,部分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则出现资金集中支付的情况,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项目的推进效果。原因是项目前期工作不够充分,如招标流程耗时较长、项目审批环节繁琐等,无法按时启动项目。改进措施:优化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缩短项目准备时间,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启动。
项目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未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设置绩效目标表时,具体的产出目标设定不够完整。在绩效评价过程中难以确衡量项目实施效果,无法有效评估资金使用的效益。原因是:业务责任部门未组织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且对项目绩效目标的理解不够深层。没有充分结合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和业务目标。对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把握不够准确,未能充分考虑指标的可衡量性和可操作性。改进措施:一是建议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在设定绩效目标时,紧密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的具体产出、效果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目标。
(三)部门评价结果
无此类内容。
(四)财政评价结果
无此类内容。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三亚市路灯管理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3.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3.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4031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6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6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高空作业车、路灯巡查车、摩托车、巡查电动车。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支出功能分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4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