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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2024年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单位收支总表
八、单位收入总表
九、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市政工程的建设、运行、安全、维护和应急处理等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
单位主要由办公室、财务部、纪检与安全生产管理部、维护技术部、排水设施管理部、资料部、项目管理部、河东监察队、河西监察队等9个部门组成。
第二部分 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2024年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46.10万元。其中,收入总计4,846.1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846.1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3,000.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4,846.10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7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8.03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4,804.0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1.34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2024年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46.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1.1万元,主要是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总量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2.67万元,占1.2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8.03万元,占0.4%;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804.06万元,占97.7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1.34万元,占0.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11万元,主要是2024年新增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56万元,主要是2024年新增经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8.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03万元,主要是2024年新增经费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44.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06万元,主要是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总量有所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6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0万元,主要是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总量有所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1.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34万元,主要是2024年新增经费支出。
三、关于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33.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3.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通讯补贴、交通补贴。
公用经费0万元。
四、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据三亚外事办安排的2024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计划接待0批0人。
(二)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据三亚外事办安排的2024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计划接待0批0人。
五、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00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财政资金安排需要。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000.00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2024年预算数为3,00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财政资金安排需要。
六、关于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4846.1万元。
七、关于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4846.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入1846.1元,占38.09%;政府性基金收入3000万元,占61.91%;。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07.91万元,主要是财政资金安排需要。
八、关于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48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20万元,占2.75%;项目支出4712.9万元,占97.25%。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07.91万元,主要是财政资金安排需要。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712.9万元、政府性基金3000万元。其中:
1.市政桥梁维护和安全检测项目预算安排300万,主要用于主城区桥梁维护及安全性检测工作。绩效目标是:(1)通过及时有效地完成日常巡查市政桥梁工作,确保桥面及附属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避免桥面及附属设施破损现象,向市民提供优质的生活。(2)解决市政桥梁中存在的缺陷,确保桥梁完好率达到95%以上。(3)完成桥梁安全检测工作,确保对桥梁运行情况的掌握,保障市民游客出行安全。(4)加强市政桥梁巡查及安全检测,延长了设施服务年限,以节约改造、建设的支出。
2.市政维修养护工程项目预算安排3000万,主要用市政道路维修养护工作及劳务派遣人员经费支出。绩效目标是:(1)通过及时有效地完成日常巡查市政道路工作,确保市政道路及附属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避免道路及附属基础设施破损现象,向市民提供优质的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2)解决市政道路中存在的缺陷,保证市政道路完好率达95%,路缘石等附属设施无倾斜、缺失、松动。(3)加强市政道路巡查及维护工作,延长了设施服务年限,以节约改造、建设的支出。
3.三亚市建筑外立面维护项目预算安排700万,主要用于市区个立面维修养护工作。绩效目标是:使居民能够感受到自然人文魅力,充分享受缤纷的街道以及规整的城市空间,促进三亚城市总体面貌的改变,打造三亚国际化热带滨海旅游精品城市,塑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和城市形象,提升城市价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