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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也需要公开内部构成)
第二部分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住房城乡建设的政策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依法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和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指导监督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物业工作。
(四)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咨询、受理和审批工作。
(五)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实物资产和分配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委托公房的管理。
(六)指导监督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和建筑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制定全市建筑节能发展规划、标准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拟订相关专项规划;负责监督管理全市燃气行业;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八)负责全市农村建设信息统计和危险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旧房改造工作;统筹全市乡村民宿建设管理工作。
(九)培育、发展和维护全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作业市场;组织全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行业有关的普查、资源调查评估和统计申报工作。
(十)负责全市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全市垃圾处理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
(十一)负责检查指导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也需要公开内部构成)
纳入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4年年度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三亚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本级。
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住房保障科、房产市场管理科、征收管理科、物业监管科、建筑业管理科、建筑节能与科技科、市政建设科、城建规划科、乡村建设管理科、招标投标监管科、园林绿化管理科、环境卫生管理科等16个科级职能机构。
第二部分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3,093.26万元。其中,收入总计423,093.2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7,480.08万元、上年结转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392,127.08万元、上年结转3,446.10万元;支出总计423,093.26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9.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4,547.50万元、农林支出1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51.70万元。
二、关于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520.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873.02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原武装部片区危房改造项目补偿款”“海绵城市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2018—2020年电影节摆花项目”等项目,2024年不予安排;二是新增“鹿回头滨河公园(三亚市廉洁文化主题公园)运营维护项目”“房地产监管”“物业行业党建基地建设”“信息化系统商用密码测评服务”“保障房档案数字化服务”“三亚市丰兴隆党群主题公园运营维护项目”“物业监管”“普法及信用体系建设”等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4.75万元,占1.73%;卫生健康(类)支出249.31万元,占0.91%;城乡社区(类)支出18974.31万元,占68.95%;农林水(类)支出170万元,占0.62%;住房保障(类)支出7651.70万元,占27.8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129.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9.86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344.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3.44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调整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二是将往年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部分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
2.卫生健康(类)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6.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2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本部门机关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93.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8.84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
3.城乡社区(类)
(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121.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资,增加人员经费预算。
(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635.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31.90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行业监管”“城建档案电子化”项目预算金额分别增加80万元、100万元;二是新增“鹿回头滨河公园(三亚市廉洁文化主题公园)运营维护项目”“房地产监管”“物业行业党建基地建设”“信息化系统商用密码测评服务”“保障房档案数字化服务”“三亚市丰兴隆党群主题公园运营维护项目”“物业监管”“普法及信用体系建设”等项目,预算金额分别为393.30万元、21万元、40万元、65万元、130万元、719.20万元、70万元、15万元;三是“行政运行”“入侵物种普查”“房屋租赁系统升级改造”“2021年度三亚市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费”“三亚市丰兴隆党群主题公园项目”等项目,2023年预算金额分别为270万元、20万元、68万元、57.60万元、940万元,2024年不予安排。
(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0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场地租赁面积调整,“房地交易中心经费”项目预算金额减少200万元。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69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71.93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棚户区改造监管”“城市体检”“规划编制经费”等项目,减少预算金额分别为20万元、5万元、194.34万元;二是新增“干沟村排洪渠截污工程”“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补贴”“项目咨询服务”等项目,预算金额分别为700万元、100万元、580万元;三是“保障房回购”“网络安全升级改造项目”“城建档案电子化”“2011年节日气氛布置工程”等项目,2023年预算金额分别为44万元、240万元、300万元、48.73万元,2024年不予安排;四是“建筑节能与科技监管”项目,增加预算金额为5万元。
(9)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2024年预算数为3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5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城市夜景灯光维护”项目2023年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4年调整为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二是“高空置率小区燃气设施信息化试点补助资金”项目,2023年预算金额为19万元,2024年不予安排;三是“‘气代柴薪’补助资金”项目2024年由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调整由此项安排,预算金额为377万元。
(1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56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83.53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节假日摆花经费”“垃圾管理”“园林绿化”“公园绿化管护”等项目,增加预算金额分别为200万元、50万元、45万元、670万元;二是“垃圾转运站垃圾转运车辆服务费”项目减少预算金额209.20万元;三是新增“厕所管理”“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等项目,预算金额分别为50万元、80万元;四是“2018—2020年电影节摆花项目”2023年预算金额为645.57万元,2024年不予安排。
(11)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0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600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气代柴薪’补助资金”项目2023年为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4年调整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预算金额为377万元;二是“海绵城市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项目2023年预算金额为2000万元,2024年不予安排;三是新增“环岛高铁高速沿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项目”项目,预算金额为40万元。
4.农林水支出(类)
(12)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项)2024年预算数为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6万元,主要原因是省级资金安排的“农村厕所改造”项目2024年部门预算金额减少176万元。
(13)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项)2024年预算数为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古树名木复壮”项目,预算金额为80万元。
5.住房保障(类)
(14)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棚户区改造(项)2024年预算数为1,2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365.43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资金安排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减少3365.43万元。
(15)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6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62.18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由市级资金安排的“廉租房租金及补贴”项目预算金额减少10万元;二是由中央资金安排的“廉租房租金及补贴”项目资金减少352.18万元。
(16)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老旧小区改造(项)2024年预算数为5,6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376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由中央资金安排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增加1,248.00万元;二是由省级资金安排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增加3,128.00万元。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17.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60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三、关于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963.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71.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91.64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等。
四、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8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3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73.15%。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务用车报废。公务车保有量2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4.23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0.19%。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漏报公务接待费,计划接待30批200人。
(二)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2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95,573.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035.01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新增“‘君和君泰’项目二期周边规划市政道路工程”“海榆西线客运西站至凤凰路羊栏加油站段市政道路工程”“三亚丹州桥重建工程”“保障性住房商铺补缴地价款及办证相关经费”等项目;二是减少“污水管网维护与运行”等项目预算金额;三是按业务资金需要增加“棚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项目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395,573.18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266.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66.1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君和君泰’项目二期周边规划市政道路工程”“海榆西线客运西站至凤凰路羊栏加油站段市政道路工程”“三亚丹州桥重建工程”等项目,预算金额分别为1,500.00万元、138.95万元、417.18万元。
2.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57,697.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428.91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棚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项目,增加预算金额为20,382.77万元;二是新增“保障性住房商铺补缴地价款及办证相关经费”项目,预算金额为4,063.14万元;三是由市级资金和中央资金安排的“廉租房租金及补贴”项目,减少预算资金为362.18万元。
3.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2024年预算数为5,129.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670.03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城市夜景灯光维护”项目,增加预算金额为250万元;二是新增“(110KV凤凰站10KV鸭仔塘III电缆线路)电缆管沟建设工程”“(110KV海岸站10KV海岸02线路)电缆管沟建设工程”“槟榔连接线(绕城互通段)改造工程”“哈医大鸿森医院市政道路工程”“三亚市2017—2019年(110kV临春站-新风街)电缆管沟建设工程”“三亚市地下管网普查信息与应急管理综合系统建设项目”等项目,预算金额分别为181.57万元、177.76万元、200万元、203.48万元、197.16万元、220万元。
4.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16,00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00.00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垃圾处理政府补贴”项目,增加预算金额为6,000.00万元;二是“节假日摆花经费”项目2023年为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2024年调整为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预算金额为2700万元。
5.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安排的支出(项)22024年预算数为14,48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9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污水管网维护与运行”项目,减少预算金额为1,090.00万元。
六、关于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和结转下年。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4年收支总预算471,211.23万元。
七、关于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4年收入预算471,211.2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503.70万元,占2.65%;经费拨款收入38,206.65万元,占8.11%;政府性基金收入403,477.08万元,占85.63%;其他收入17,023.80万元,占3.61%。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0,236.67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增加“城市夜景灯光维护”“垃圾处理政府补贴”“棚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节假日摆花经费”“建筑节能与科技监管”“行业监管”“垃圾管理”“园林绿化”“公园绿化管护”“城建档案电子化”等项目,预算金额分别为250万元、6,000.00万元、20,382.77万元、200万元、5万元、80万元、50万元、670万元、100万元;二是减少“污水管网维护与运行”“棚户区改造监管”“房地交易中心经费”“城市体检”“农村厕所改造”“规划编制经费”“‘气代柴薪’补助资金”等项目,预算金额分别为1,090.00万元、20万元、200万元、45万元、5万元、176万元、194.34万元、263万元;三是新增“保障性住房商铺补缴地价款及办证相关经费”“干沟村排洪渠截污工程”“鹿回头滨河公园(三亚市廉洁文化主题公园)运营维护项目”“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补贴”“房地产监管”“物业行业党建基地建设”“古树名木复壮”“信息化系统商用密码测评服务”“保障房档案数字化服务”“物业监管”“普法及信用体系建设”“项目咨询服务”“厕所管理”“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三亚市超级绿道启动段项目”“保障性住房商铺补缴地价款及办证相关经费”等项目,预算金额分别为4063.14万元、700万元、397.30万元、100万元、21万元、40万元、80万元、65万元、130万元、70万元、15万元、58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0万元、4063.14万元;四是“行政运行”“入侵物种普查”“房屋租赁系统升级改造项目”“2021年度三亚市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费”“2018—2020年电影节摆花项目”等项目,2024年不予安排等。
八、关于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460,60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9.28万元,占1.38%;项目支出454,233.76万元,占98.62%。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3,259.20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增加“城市夜景灯光维护”“垃圾处理政府补贴”“棚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节假日摆花经费”“建筑节能与科技监管”“行业监管”“垃圾管理”“园林绿化”“公园绿化管护”“城建档案电子化”等项目,预算金额分别为250万元、6,000.00万元、20,382.77万元、200万元、5万元、80万元、50万元、670万元、100万元;二是减少“污水管网维护与运行”“棚户区改造监管”“房地交易中心经费”“城市体检”“农村厕所改造”“规划编制经费”“‘气代柴薪’补助资金”等项目,预算金额分别为1,090.00万元、20万元、200万元、45万元、5万元、176万元、194.34万元、263万元;三是新增“保障性住房商铺补缴地价款及办证相关经费”“干沟村排洪渠截污工程”“鹿回头滨河公园(三亚市廉洁文化主题公园)运营维护项目”“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补贴”“房地产监管”“物业行业党建基地建设”“古树名木复壮”“信息化系统商用密码测评服务”“保障房档案数字化服务”“物业监管”“普法及信用体系建设”“项目咨询服务”“厕所管理”“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三亚市超级绿道启动段项目”“保障性住房商铺补缴地价款及办证相关经费”等项目,预算金额分别为4063.14万元、700万元、397.30万元、100万元、21万元、40万元、80万元、65万元、130万元、70万元、15万元、58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0万元、4063.14万元;四是“行政运行”“入侵物种普查”“房屋租赁系统升级改造项目”“2021年度三亚市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费”“2018—2020年电影节摆花项目”等项目,2024年不予安排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2024年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1.6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14.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14.4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1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5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7,480.08万元、政府性基金392,127.08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污水管网维护与运行”项目,预算安排14,000.0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清理、维护污水管网、管涵设施,以及日常巡查管网、管涵工作,绩效目标为:一是项目的开展按月、季度给予实施,对突发污水外冒、溢流等现象给予及时处置等于12月,权重占比为20%;二是完成852公里污水管道、289个排放口、108座泵站等设施巡查维护工作,以及抽样检测3900个污水浓度样品大于或等于852公里,权重占比为30%;三是辖区污水管网、排放口、泵站正常运行率大于或等于90%,权重占比为10%;四是项目的实施延长了设施服务年限,以节约改造和建设的支出(无改造为“高”、出现一项改造为“中”、出现两项改造为“低”),定性为高,权重占比为10%;五是项目实施保证了市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需要,提升居民生活质量(能市民正常生活为“好”,无法正常生活为“坏”),定性为好,权重占比为5%;六是项目的实施避免污水直排入三亚河,改善三亚河水生态环境(无污水直接排河为“好”、有污水直接排河为“差”),定性为好,权重占比为10%;七是市民对于维护范围内的污水收集、提升效果基本满意,得到三亚市市区广大市民的支持(满意为“高”、基本满意为“中”、不满意为“低”),定性为高,权重占比为5%。
2.“垃圾处理政府补贴”项目,预算安排16,000.0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日常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绩效目标为:一是渗滤液日处理量大于或等于600平方米,权重占比为20%;二是餐厨废弃物收运率大于或等于95%,权重占比为20%;三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于100%,权重占比为20%;四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未产生污染率等于100%,权重占比为20%;五是市民满意度大于或等于85%,权重占比为1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