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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退付“陈献劳、翁书民住宅楼项目”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公示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规〔2021〕8号)及相关规定,拟对符合条件的“陈献劳、翁书民住宅楼项目”办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退付。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人:陈献劳、林彩金(翁书民妻子)、翁泽盛(翁书民儿子)、翁泽伟(翁书民儿子)
申请理由:“陈献劳、翁书民住宅楼项目”因其他原因未开工建设,陈献劳于2025年7月10日重新办理私人住宅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退付金额:37,969.00元
项目位置:“陈献劳、翁书民住宅楼项目”位于三亚市吉阳区红沙社区人民街一巷。
项目信息:“陈献劳、翁书民住宅楼项目”为1栋2层私人住宅楼,总建筑面积759.38平方米,于2020年3月27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公示日期:2025年11月17日—21日(5个工作日)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规〔2021〕8号)有关规定,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办理资金退付手续,将款项直接退付至原交费单位/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联系,联系人:纪力竞,联系电话:88278767。
特此公示。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