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三亚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评价的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含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提高从业水平,结合实际工作,本通知印发起,通过我省“机器管招标”系统开展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基本要求
1年内在三亚市完成1个(含)以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业务招标工作的招标代理机构。
二、信用得分及采集方式
(一)年度信用分值主动申报得分部分,行业主管部门执法认定得分部分相加得出总分。
(二)各招标代理机构在使用我省“机器管招标”系统开展业务时,主动登录填报信用得分项目,系统自动生成得分,行业主管部门登录系统依据执法检查、处罚机构的处罚结果对招标代理机构部分分值进行加、减分操作。
三、年度信用等级
(一)招标代理机构年度信用分值由基本信息、业务能力、良好行为、不良行为4部分分值相加得出,每年评价1次,记录期为1年。
根据年度信用记录打分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等级,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
A级(信用平均分≥90分):信用优秀。表示企业诚信度高,各项指标优秀,经营状况好,履约能力强,社会信誉好。
B级(90分>信用平均分≥70分):信用良好。表示企业诚信度较高,各项指标良好,经营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社会信誉较好。
C级(70分>信用平均分≥60分):信用一般。表示企业诚信度一般,各项指标一般,经营状况一般,履约能力一般,社会信誉一般。
D级(信用平均分<60分):信用差。表示企业诚信度差,各项指标落后,经营状况不良,履约能力弱,社会信誉差。
(二)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信用等级直接为D级:
1.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者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的,接受委托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中介机构参加受托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项目的投标或者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提供咨询的。
2.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的权益的。
3.招标代理机构或其法定代表人以及招标从业人员在该机构的招标代理业务中的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招标代理机构或其法定代表人以及招标从业人员近2年在该机构的招标代理业务中的违法行为受到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2次及以上的。
5.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拒不执行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隐瞒真相;拒不依法履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的。
6.转让、转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对招标代理机构作出列为D级决定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该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事实、依据和申诉渠道。
四、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布
年度评价结果于次年2月份前将上一年度评价为A、B级的招标代理机构名单在有关媒介上公开发布。
五、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一)对信用等级为D级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采取下列措施加强监管:
1.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日常检查、专项整治检查中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
2.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惩戒措施。
(二)对信用等级为A级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激励措施:
1.在行政机关实施各类政策扶持时应用信用评价结果;
2.我市政府、国有投资项目招标人应充分利用本办法A级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自主择优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参考因素;
3.在日常检查、专项整治检查中减少检查频次;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六、评价指标
本通知应用的评价指标以我省“机器管招标”系统中设置的评价指标为准,并根据实际工作反馈情况动态更新。
特此通知。
附件:三亚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评价评分表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