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部分项目施工扬尘治理不到位
进行全市批评的通报(第三批)
全市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和监理单位:
近日,我局对全市建筑工地进行检查,发现个别项目存在未严格落实《关于促进我省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琼建质〔2018〕215 号)、《三亚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和《三亚市创建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推进方案》(三住建〔2023〕128号)相关要求。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三亚市海棠湾洪风片区危房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单位为三亚市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三亚新天房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三亚市海棠区B1-h6-2地块安居型商品房项目(一标段)”项目,建设单位为海南中交海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交(三沙)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三亚市海棠区B1-h6-2地块安居型商品房项目(二标段)”项目,建设单位为海南中交海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交四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石药健康小镇项目一期(含装修)补充工程(非告知)”项目,建设单位为三亚石药德中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四川飞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石药健康小镇项目二期(含装修)”项目,建设单位为三亚石药德中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伟建(深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湖南明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三亚市海棠湾B1片区路网工程C11号路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三亚市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化学建设(海南)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重庆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保利C十商业中心项目(酒店、商业及地下室)”项目,建设单位为海南裕楚商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富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东鼎耀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八、“东方富田项目(一期含装修)”项目,建设单位为海南山海颐园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许昌宇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鉴于以上项目未能贯彻执行《关于促进我省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琼建质〔2018〕215号)、《三亚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和《三亚市创建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推进方案》(三住建〔2023〕128号),思想不重视、管理缺失、未履行职责,导致该项目未严格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6个100%措施,经研究决定,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行为记录。
请全市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和监理单位以此为戒,严格按照《关于促进我省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琼建质〔2018〕215号)、《三亚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和《三亚市创建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推进方案》(三住建〔2023〕128号)落实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管理,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同时,我局将加大对各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的督查检查力度,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严格处理。
特此通报。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