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部分项目施工扬尘治理不到位
进行全市批评的通报
全市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和监理单位:
近日,我局对全市建筑工地检查中发现个别项目存在未严格落实《关于促进我省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琼建质〔2018〕215号)、《三亚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和《三亚市创建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推进方案》(三住建〔2023〕128号)相关要求,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三亚水上救助综合训练基地陆上训练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施工单位为海南第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名人豪苑”项目,建设单位为三亚林鑫实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四川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佛山市建辉监理有限公司。
三、“海南华侨中学三亚学校高中部”项目,建设单位为三亚华侨学校,施工单位为海南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中恺鼎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三中央商务区中央公园”项目,建设单位为三亚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海南华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五、“三亚市亚龙湾第二通道(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三亚市交通运输局,施工单位为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海南新世纪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以上项目未能贯彻执行《关于促进我省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琼建质〔2018〕215号)、《三亚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和《三亚市创建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推进方案》(三住建〔2023〕128号),思想不重视、管理缺失、未履行职责,导致项目未严格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6个100%措施,经研究决定,对施工、监理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行为记录。
请全市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和监理单位以此为戒,严格按照《关于促进我省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琼建质〔2018〕215号)、《三亚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和《三亚市创建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推进方案》(三住建〔2023〕128号)落实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管理,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同时,我局将加大对各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的督查检查力度,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严格处理。
特此通报。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