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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第八届三亚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1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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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7:41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政协第八届三亚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0019号提案的答复

张海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租房使用监督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制度约束,加大虚假申请行为惩戒力度

为规范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我市于2023919日印发了《三亚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三府规〔202318号),其中第三十四条明确以虚假材料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承租人应当退出住房,自骗租之日起至收回房屋之日止按照同地段商品房租金标准补缴租金,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承租人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保障性住房。通过明确惩戒措施,强化了对虚假申请行为的震慑。自20243月起,我市正式启用公租房管理系统,全面开展承租人申请资格复核工作,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从申请、审核到退出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公租房资源分配的公平公正与精准高效。

二、建立动态监管队伍、强化公租房后续监管工作

目前我市已将公租房管理权限移交至三亚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崖州湾科技城管理、三亚市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等,来进行委托监督,由其组建专业队伍实施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监管体系。通过动态监管体系来协调所有权单位、管理机构、住户及委托管理公司四方职责,确保后期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依托公租房管理系统实时更新承租人信息,对违规转租、空置等行为进行动态监测,提升监管效率。

三、压实政府主管责任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024812日,我局印发了《三亚市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通过源头治理+调查整改的方式公租房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一是源头治理方面,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联合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整顿中介市场,严禁中介平台发布保障性住房租赁相关信息,同时发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不予受理保障性住房项目房源申报工商注册地,从公共渠道阻断保障性住房出租、经营行为二是调查整改方面,联合各公租房项目管理单位及小区物业公司和举报线索核实的方式,对相关小区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对存在违规转租、经营等行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清退房源。

后续我局将通过不定期排查和举报线索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打击公租房违规出租、经营等行为。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73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高代演,88273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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