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优化营商环境》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批后核查的通知

【字体: 打印
2025-03-14 19:07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

资质批后核查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水平,全面掌握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状况和经营情况,我局将对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推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开展批后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依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订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住建部令第5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琼建房〔2022151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审批工作的通知》(琼建规〔20203号)《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推进市级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办发〔202318号)等文件要求,开展房地产企业二级资质批后核查工作。

二、核查对象

我市所有已取得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的企业。核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固定经营场所相关证明材料,开发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不少于5人,其中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并配有统计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缴费信息,《建立质量保障体系》情况说明等。

三、核查时间

即日起至核查工作结束。

四、核查方式

我局将采取企业自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企业需对照住建部令第54相关资质条件及时自行组织自查自纠,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资料我局将组织人员实地检查企业的办公场所,并对企业自查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五、相关要求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高度重视核查工作,认真做好核查准备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我局将对核查结果进行公示,对核查发现不符合资质相应条件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移交三亚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建议撤销其资质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版)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314日   

(联系人:陈广堂,联系电话:38230673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文域名: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
市住建局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88712345
市住建局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跟踪监督举报电话:089888956837;089888260019
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暨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投诉电话:88293650、38230787

主办: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发维护:三亚市党政综合网络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琼ICP备1400080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2000047   琼公网安备琼公网安备 460203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