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强全市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的通知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市质安站、各区住建局,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夏季是食品安全事故多发季节,为防范建筑工地食品安全风险,避免在建筑工地发生食源性疾病聚集性病例,根据《海南省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琼食药安委〔2025〕4号)有关要求,现就加强全市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深化改革,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守稳筑牢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
二、工作目标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建筑工地施工现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对现场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日常管理。
三、工作措施
(一)各企业、各项目建立完善的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各施工单位是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工地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同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工地食堂安全管理制度要做到上墙,确保人人知晓,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各企业、各项目加强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管理,配备专人负责食堂卫生安全宣传教育,定期打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清死角,除四害,保持环境卫生整洁。要全面清点食品仓储库存,及时处置腐败、变质、过期的食品原料、佐料,彻底清洗、消毒食堂操作间和餐具用具,并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三)各企业、各项目加强食堂作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执业人员规范操作水平。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统一管理,专业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应对各自工地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负责,并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未设立工地食堂且用餐人数多的,应当选择经合法许可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送餐,核实相关证照,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
(五)各辖区建设主管部门全面清查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人员健康证的无证照食堂,督促责任主体及时前往属地管辖部门办理经营许可及人员健康证。工地食堂炊事人员未经体检合格并办理健康证的,一律不得上岗。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建筑工人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筑工地作业人员密集、流动性大、人员地域分布广,生活习惯各不相同,管理难度较大。人员集中用餐管理基础相对薄弱,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高发环节,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发挥施工现场总体管理职能,做好现场食品安全管理。
(二)加强现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各辖区建设主管部门将食品安全列为施工现场日常监督的一部分,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餐饮人员持证上岗、食品安全教育、工地食堂卫生保洁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立即整改落实,对不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整改、措施不力、导致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移交食品安全行政执法部门处罚。
(三)工作总结报送。请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各区住建局分别于9月28日、11月8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至我局(联系人:吴汶东,联系电话:88985521)。
特此通知。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