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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三亚市2025年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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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0:00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三亚市2025年预拌混凝土

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全市在建项目工地:

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管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确保我市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安全,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我局制定了《三亚市2025年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827日   

三亚市2025年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管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确保我市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安全,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旨在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行业秩序,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相关人员的质量责任,有效遏制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发展,显著提升我市预拌混凝土的质量水平。

二、检查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在建项目工地开展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否采购违规砂源,是否对砂源信息进行登记。

(二)全面整治无资质生产预拌商品混凝土的企业,清理违规建设的搅拌站及非法设立的分站,并取缔其生产销售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行为。

(三)检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否向违法建筑项目供应商品混凝土。

(四)查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为施工单位代为生产及养护等违规行为。

(五)核查已取得资质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否配备与资质等级相对应的人员和设备。

(六)核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否拥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

(七)查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以下违规行为:未按设计配合比进行生产,对原材料未按规定进行检验,使用不合格原材料,以及违规使用含有氯离子污染的海砂、山砂等砂料进行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构件的生产。

(八)核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配合比试验和质量检验报告是否由技术负责人签发,以及搅拌楼配料控制系统中输入的配合比是否与签发的配合比保持一致。

(九)核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扬尘噪音监测系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验室视频监控系统是否与检测数据实时上传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并确保数据准确上传。

(十)核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否已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了责任制,并采取了有效的防尘措施。

(十一)核查在建项目工地是否存在私自搭建搅拌设备以生产和使用混凝土的情况。

(十二)核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否落实了其他相关标准及要求。

四、时间安排

20258月起,将开展全年2次专项检查,每次检查覆盖全市所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五、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在建建筑工地,通过日常检查或巡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以及重点检查等方式实施监管。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日常检查或巡查。市质安站负责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实施日常监管,逐步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

(二)专项检查。市住建局联合市质安站、市工程建设协会,并抽调工程建设行业专家组建检查组,每年至少开展2次针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与此同时,检查组对混凝土的销售去向进行跟踪核查,严厉查处部分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违反行业标准与规范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检查,旨在进一步规范商品混凝土行业的管理,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从而有效提升混凝土的整体质量。

(三)随机抽查。市住建局联合市质安站、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和受委托的检测机构组成随机抽查工作组,其中检测机构主要负责抽检产品的质量鉴定工作。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市场变化和社会反映存在混凝土质量隐患的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随机抽查,且每年不少于4次对原材料抽检工作。

(四)重点检查。对于发生商品混凝土质量事故的供应企业、管理混乱的单位,以及未经许可擅自设立站点、在施工现场违规搭建搅拌设备进行混凝土生产与使用的企业,市住建局、市质安站将联合各区住建局对其进行重点督查。对违规经营或违规建站的企业,将予以处罚或取缔,从而进一步规范混凝土行业的监管。

六、工作要求

(一)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依据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各类隐患,提升产品质量,并积极配合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请于20259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自查情况表(附件1)扫描后发送至邮箱syzjjzyglk@163.com。原件由各企业自行妥善保存,以备后续核查。若逾期未收到相关材料,将视为未按要求落实检查工作。

(二)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明确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三)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检查工作,并督促企业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海南省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文明建设的高质量要求,进行通报、处罚,并记录不良行为。

(四)市质安站作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监督机构,应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作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领域的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监管职能,加强对会员企业的指导与监督,推动企业管理的规范化。此外,各相关单位需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沟通与协调,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共同促进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健康发展。在专项检查过程中,应注重经验总结,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附件:1.三亚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检查自查表

      2.三亚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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