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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职称信息统计工作系统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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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3 11:45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职称信息统计工作系统操作说明

   

现就近期开展职称信息统计工作,温馨提示如下:

1. 行政区划代码为发证机构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民政部网站可查),如:证书为省行业主管部门发放,在码上办事上选择海南省,如果为省内各市县人才部门发放,对应选择海南省各市县。此外,经流动确认到省内的人员,其区划代码填写相应做确认工作的市县人才部门所在地区划代码。

2. 通过以考代评方式取得的中(初)级职称(如:会计师、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不在此次统计范围内,不需要填报“码上办事”,单位也无需汇总。气象、海关等系统直评单位,虽不在此次统计范围内,无需填写“码上办事”,但需收集汇总本单位相关职称信息报送至市委人才局备份。

3. 各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专技人员职称信息后,根据专技人员专业信息对照附件2,联系并发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各行业主管部门最终汇总至市委人才发展局。用人单位汇总审核材料时,需专技人员提交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对照审核后归还原件,复印件应随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汇总表(电子版)报至行业主管部门。

4. “码上办事”提交后的材料显示审核中,在此期间,可以通过点击审核中后的箭头,对审核中信息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重复添加上报的信息无法进行删除。因31日前为数据采集时间,无法对上报信息进行核对,对此也请各单位和专技人员进行解释说明。

5. “码上办事”上自动弹出的个人信息有误,可直接拨打12345转省12345,会有专员进行信息修改。

6. 认定取得职称证的人员,评审活动是否设置评审专业这一栏选择是,再按要求进行相关填报。

7. 职称名称中找不到与职称证上对应的专业后,选择其他(该栏位于下拉菜单中下半部分,非底部),职称系列选择专业相近系列,然后在是否设置评审活动中选是,弹出评审专业名称后进行选择,如无符合专业,选其他,再手动输入职称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8. 发证时间为资格取得时间,省外流动到省内做过职称确认的人员,发证时间填原资格取得时间。

9. 高校、科研院所、中央驻琼单位人才信息虽通过省主管部门进行填报,但需报送市委人才局进行备份。


联系电话: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事科883599238823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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