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职称信息统计工作系统操作说明
现就近期开展职称信息统计工作,温馨提示如下:
1. 行政区划代码为发证机构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民政部网站可查),如:证书为省行业主管部门发放,在码上办事上选择海南省,如果为省内各市县人才部门发放,对应选择海南省各市县。此外,经流动确认到省内的人员,其区划代码填写相应做确认工作的市县人才部门所在地区划代码。
2. 通过以考代评方式取得的中(初)级职称(如:会计师、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不在此次统计范围内,不需要填报“码上办事”,单位也无需汇总。气象、海关等系统直评单位,虽不在此次统计范围内,无需填写“码上办事”,但需收集汇总本单位相关职称信息报送至市委人才局备份。
3. 各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专技人员职称信息后,根据专技人员专业信息对照附件2,联系并发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各行业主管部门最终汇总至市委人才发展局。用人单位汇总审核材料时,需专技人员提交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对照审核后归还原件,复印件应随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汇总表(电子版)报至行业主管部门。
4. “码上办事”提交后的材料显示审核中,在此期间,可以通过点击审核中后的箭头,对审核中信息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重复添加上报的信息无法进行删除。因3月1日前为数据采集时间,无法对上报信息进行核对,对此也请各单位和专技人员进行解释说明。
5. “码上办事”上自动弹出的个人信息有误,可直接拨打12345转省12345,会有专员进行信息修改。
6. 认定取得职称证的人员,评审活动是否设置评审专业这一栏选择是,再按要求进行相关填报。
7. 职称名称中找不到与职称证上对应的专业后,选择其他(该栏位于下拉菜单中下半部分,非底部),职称系列选择专业相近系列,然后在是否设置评审活动中选是,弹出评审专业名称后进行选择,如无符合专业,选其他,再手动输入职称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8. 发证时间为资格取得时间,省外流动到省内做过职称确认的人员,发证时间填原资格取得时间。
9. 高校、科研院所、中央驻琼单位人才信息虽通过省主管部门进行填报,但需报送市委人才局进行备份。
联系电话: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事科88359923、88232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