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取消胡某龙等4人提供虚假证明、规避限购政策的通报
近期,我局在办理房产交易过户过程中,发现部分购房人涉嫌提供虚假完税凭证和补缴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等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等问题。经向市税务部门核实,胡某龙等4人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与系统数据不符,属伪造或补缴,该行为违反了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的通知》(琼建房〔2018〕102号)第六条的规定。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琼办发〔2018〕29号)第六条的规定,决定取消胡某龙、吴某娜、佘某梅、刘某龙等4人5年内在我市购房资格,并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
在此,提醒广大购房人以此为戒,严格遵守我省相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如实提供购房资料,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秩序。同时,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购房资格、规避限购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在媒体上进行公示。
特此通报。
附件:4名违规购房人员名单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4名违规购房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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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证照号码 |
备注 |
1 |
胡某龙 |
4130271969****441X |
伪造社保 |
2 |
佘某梅 |
4301031964****1020 |
补缴社保 |
3 |
吴某娜 |
4127241990****4482 |
补缴社保 |
4 |
刘某龙 |
6204031985****3132 |
补缴社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