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住建〔2020〕1663号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第三批问题的通报
各招标人(含建设单位、代建或代管单位、总承包单位)、各代理机构、各相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琼府办函〔2020〕154号)、《三亚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三府办〔2020〕116号)的要求,我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抽查、自查工作,目前已完成2批问题通报工作。现将第3批问题通报如下:
一、有1个项目存在应当招标而未招标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二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已对其业主单位作出行政处罚。(详见附件1)
二、有5个项目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三、有6个项目存在投标文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业绩、奖项,造成故意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第二十七条规定。
处理结果:我局决定对涉及以上第二、三项问题的项目8家投标单位和5家代理机构行为依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从业人员诚信评分标准的通知》给予全市通报批评。(详见附件2、3)
特此通报。
附件:1.因招未招项目目录
3.投标文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业绩奖项造成故意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三亚市图书馆、三亚市档案馆、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