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棚改购买服务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为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三亚市人民政府成立棚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三亚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棚改办”),属临时机构,设立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棚改办主要职能:1.负责对市棚改工作重大事项做出决策;2.统筹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研究、制定和宣传棚改方针政策;3.部署指导各区政府和各部门工作,组织、协调企业参与棚改;4.根据年度任务制定改造计划,确定改造项目和建设方案;5.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对棚改项目进行联席审批;6.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监管,确保棚改资金依法依规合理利用;7.棚户区改造检查,监督棚改任务按时按量完成。
(二)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的实施依据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三府〔2015〕71号);
《关于下达2018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琼建住房函〔2018〕221号)。
2.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绩效标准的设定情况
(1)产出指标
项目建设:落实2019政府购买服务资金257268万元,按要求及时拨付2019年应付开行贷款利息。
绩效标准:优
(2)成效指标
及时归还贷款利息,维护贷款信誉,以确保2019年计划实施棚改项目融资工作顺利进行,切实改善棚户区人民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绩效标准:优
3.项目经费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拨付2019年应付开行贷款利息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根据2019年三亚市本级部门预算安排,下达2019政府购买服务资金257268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4季度末,已偿还贷款利息257268万元,完成指标进度100%。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市棚改办单独核算棚改购买服务资金,以保障2019年开行贷款利息及时支付,确保棚改项目融资进度。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及时支付开行贷款利息
落实2019政府购买服务资金257268万元,截止至2019年4季度末,已偿还贷款利息257268万元,完成指标进度100%。及时归还贷款利息,维护贷款信誉,确保2019年计划实施棚改项目融资工作顺利进行,切实改善棚户区人民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二)资金使用预期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通过对棚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经济测算,我市棚户区改造的收支基本平衡。实施棚改将使三亚今后的城市建设、土地利用、产业发展、解决就业岗位等方面将实现利益最大化。同时,我市已对所有改造项目进行了上位规划,结合城市产业结构确定了所腾出土地的项目定位,包括有游艇产业、旅游产业、房地产产业等。可以预见,这些产业在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的同时,将是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地方长期稳定的税源,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此外,我市实施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统筹市政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拓展城市空间,解决三亚当前交通、排水等问题,特别是日渐突出的停车难问题。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