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海南隆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通报
海南隆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隆昌公司”)参与三亚市抱坡新城片区(南区)保障性住房项目第三施工标段招标投标,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该公司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以中标项目经理健康原因,不能胜任该项工作为由放弃中标人资格。经查实,海南隆昌公司以虚假医院证明放弃中标的行为严重扰乱招标投标活动市场,给社会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对此,我局决定对海南隆昌公司予以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由招标人没收该公司投标保证金。希望各相关单位引以为戒,严格遵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法合规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特此通报。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