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给予林志伟记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
三亚市抱坡新城片区(南区)保障性住房项目第三标段标中标单位为海南隆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经理林志伟以虚假的医院诊断证明为由放弃中标。此行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经研究,我局决定对该公司项目经理林志伟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参照《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对其记不良行为 1 次,信用评价扣3分,并禁止其2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