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三住建〔2019〕1346号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小区配建幼儿园限期移交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市政府办下发了《三亚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三府办〔2019〕108号,以下简称“《方案》”)。为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我局按照《方案》要求对全市小区配建幼儿园已建成但移交不到位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现就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限期移交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配套幼儿园已经建成,但未按有关法规、政策或合同约定移交区教育部门的,责令开发企业于2019年12月底移交;对建设单位违规出租、出售并办成高收费民办幼儿园的,我局责成建设单位于2019年12月底回收并移交,并办理所占土地、园舍的移交及资产登记等移交手续;对已挪用他用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收回,并办理移交手续。
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并严格按要求移交配建幼儿园。对小区配套幼儿园已建成但移交不到位的,要求开发单位签订限期移交责任书,对超期完成移交或迟迟不完成移交的企业,我局将按相关规定,把开发企业记入不良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对小区配套幼儿园存在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前,不予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特此通知。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局、市图书馆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