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住建函〔2019〕2941号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报送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函
市审计局:
市政府转来《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琼审〔2019〕237号)和市政府批示收悉。经研究,现将整改情况报送如下:
一、附件1中第467项“‘同心家园’十九期孔雀城项目已开工建设超过3年且超过合同等约定竣工期限仍未建成”整改情况
正在整改。目前处于装饰装修,将继续督促企业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将项目交付使用。
二、附件1中第469项“‘同心家园’二十九期(一期)项目已开工建设超过3年且超过合同等约定竣工期限仍未建成”整改情况
正在整改。目前处于室外工程,将继续加快施工进度,争取早日将项目交付使用。
三、附件1中第470项“三亚‘天涯镇力村安置区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超过3年且超过合同等约定竣工期限仍未建成”整改情况
正在整改。正在进行主体施工:1.第一批2户已经入住;第二批目前正在装修,计划年底前全部入住。2.外墙重新装修,已完成28栋中的20栋。3.新增毛石挡土墙690方。4.新增院墙1030方。5.污水管道完成800米。6.室内装修二遍腻子粉完成。7.屋顶重新喷漆完成20栋。8.安置区内道路基础开挖完成。9.铝合金玻璃门窗完成。10.院子铁艺栏杆完成1栋。11.消防管道正在安装中。12.安置酒店正在办理报建。
四、附件1中第471项“三亚‘槟榔河国际乡村文化旅游区东、西部安置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开工建设超过3年且超过合同等约定竣工期限仍未建成”整改情况
正在整改。该项目于3月1日复工,现已全部完工建成,因消防部门移交材料到住建部门耽搁,正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预计2019年8月19日,准备到现场验收。
五、附件1中第472项“三亚‘鹿回头改造’项目已开工建设超过3年且超过合同等约定竣工期限仍未建成”整改情况
正在整改。因业主公司破产,正在重组。
六、附件1中第478项“‘同心家园’二十一期635套公租房已竣工验收备案空置超过1年以上”整改情况
“同心家园”二十一期项目,业主为三亚广兴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方为山河建设集团开发有限公司,建设1402套公租房。该项目已于2017年12月4日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项目经三亚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保障中心”)配租567套,经三亚市政府批示转做崖州区机关等公职人员工作周转房200套,剩余635套房屋空置未分配。目前,经市政府同意,200套计划分配做崖州区工作周转房,剩余房源预留做引进人才住房。
七、附件1中第484项“2套安居工程住房被违规出租牟利”整改情况
已整改完成。2019年1月,审计组和市保障中心以及物业管理三方共同对"同心家园"十三期公租房进行入户调查,发现有 2套公租房已被违规出租给他人使用。审计指出问题后,市保障中心积极整改,上述2户家庭已办理退房手续。(附件1)
八、附件1中第487项“29户取得廉租房家庭应退出未退出”整改情况
已整改完成。三亚市29户家庭已申请获得廉租房后,家庭条件发生变化,如名下拥有高档享受型轿车、购买了三亚市商品住房、注册有公司和个人缴存公积金基数过大等,存在部分家庭已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经复核,周丽金、江建军符合条件,其余27户已取消廉租房资格并退出。(附件2)
九、附件1中第488项“31户享受租房租赁补贴家庭应退出未退出”整改情况
已整改完成。三亚市31户家庭已申请获得租房租赁补贴后,家庭条件发生变化,如名下注册有公司、车辆、住房和个人缴存公积金基数过大等,部分家庭已不符合租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经复核,已取消31户家庭住房租赁补贴资格。(附件3)
十、附件1中第489项“14户取得公租房家庭应退出未退出”整改情况
已整改完成。三亚市14户家庭已申请获得公租房后,家庭条件发生变化,如名下拥有高档享受型轿车、购买了三亚市商品住房、注册有公司和个人缴存公积金基数过大等,存在部分家庭已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经复核,陈善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其余13户已取消其公租房资格并退出。(附件4)
十一、附件1中第496项“3户家庭重复申领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多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80万元”整改情况
已整改完成。审计期间,市保障中心已取消3人租赁补贴资格,追回违规多领取的补贴2.80万元。(附件5)
十二、附件2中第9项“三亚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175套(‘同心家园’十五期)项目2014年底前已开工仍未建成”整改情况
正在整改。市政府同意暂时将“同心家园”十五期项目退出年度建设计划,因项目仍作为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管理,市住建局正在协调解决。
十三、附件2中第10项“三亚市‘同心家园’十七期400套经济适用房项目2014年前已开工底仍未建成”整改情况
正在整改。市政府同意暂时将“同心家园”十七期项目退出年度建设计划,因项目仍作为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管理,市住建局正在协调解决。
十四、附件2中第7项“三亚市应收未收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6285.69万元,占应收金额的21.5%”整改情况
正在整改。因以前数据出现重复统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2011年至2017年应代收生活垃圾处理费31143.14万元,已收25511.61万元,未收5631.53万元,应收未收占应收金额的18%。2019年市城郊法院强制执行2宗,追缴金额约495.88万元,截至目前共计追缴2011年至2017年应收未收生活垃圾处理费2389.81万元。目前尚欠2011年至2017年生活垃圾处理费3241.72万元,占应收金额的10.4%。
十五、附件3中第9项“万宁市、海口市和三亚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不到位”整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海南省2019年第一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审深特境征〔2019〕3号)附件3第15条内容,我市餐厨废弃物管理问题已整改完成。
此函。
附件:相关佐证材料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24日
(联系人:龚键霞,联系电话:88662633)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局、市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