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七届省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由海口市、三亚市、洋浦经济开发区实施的决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省政府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给海口市、三亚市政府及洋浦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其中委托及下放涉及我局的行政职权有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二级)核准、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核准等4项行政职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9年7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核准、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等相关业务由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承接办理,请各相关单位参照具体事项受理清单准备材料至三亚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楼市住建局受理窗口进行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首次备案、延续备案、备案变更和遗失补办)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