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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亚市住宅小区今冬明春防灾减灾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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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4 11:10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三住建〔20181867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三亚市住宅小区今冬明春防灾减灾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各区住建局、物业服务企业:

为切实加强全市住宅小区今冬明春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今冬明春防控减灾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18337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安委办〔2018199号)、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防灾减灾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建质函〔20181432号)要求,我局制定了《三亚市住宅小区今冬明春防灾减灾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三亚市住宅小区今冬明春防灾减灾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1213

 

(联系人:符艺菁,联系电话:88266746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局、市图书馆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1213日印发

                                                               

附件:

三亚市住宅小区今冬明春防灾减灾安全生产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1010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高我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讲话精神,吸取海口市10月和儋州市11月两起在建工程火灾事故教训,扎实推进我市住宅小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我局决定于201812月至20193月,在全市住宅小区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防灾减灾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科学研判我市住宅小区防灾减灾安全生工作形势,全面排查治理一批事故隐患,依法整治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企业,问责曝光一批非法违法、责任不实、措施不力的企业和责任人。同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生产经营场所管理,有效避免各类安全生产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力为2019年元旦、春节、全国和全省两会、博鳌亚洲论坛年会营造全祥和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特成立物业住宅小区今冬明春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工作。

  长:黎觉行 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刘清伟 市住建局副局长

朱文灼 市住建局副局长

文国雄 天涯区住建局局长

李建锋 吉阳区住建局局长

  海棠区住建局局长

朱博阳 崖州区住建局局长

  员:陈  市住建局物业科副科长

陈小平 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局物业监管科,联系电话:88266746

三、工作内容

(一)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检查及老旧危楼使用安全管理

各区住建局、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物业在管区域和老旧危楼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各区住建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强化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电梯、楼内强电井等重点公共设施设备和公共消防通道、公共场所、地下室等部位管控,经常性开展电气线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维修养护管理;二是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组织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场所,重点突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场所以及住宅小区内电气等火灾隐患专项治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及火灾的发生;三是各区住建局、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我市老旧危房使用安全管理,督促房屋产权人和管理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房屋共用部分与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

(二)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管理

各区住建局、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加强元旦、春节、全国和全省两会、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房屋与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做好事故隐患的闭环整改。

四、工作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9331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1215日前)

各区住建局、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省厅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和措施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对住宅小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1216日至2019325日)

各区住建局、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既定工作目标、责任和措施,全面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针对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全力以赴抓好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9331前)

各物业服务企业对在管小区今冬明春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自查自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建立切实可行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一旦发生安全隐患事故,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区住建局、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认清开展今冬明春防灾减灾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的紧迫性,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年终岁末是火灾和事故高发期,要做到举一反三,加强对物业小区的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从严处理,对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责任单位,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大隐患排查力度

各区住建局、物业服务企业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认真开展住宅小区专项行动工作,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宅小区要及时督促整改,加大检查频次和密度,以双随机一公开、明察暗访与突击检查三结合方式管住源头、堵塞安全漏洞、破除盲区,确保隐患排查整治效果达到规范标准。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区住建局、物业服务企业要紧紧抓住物业管理区域内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适时组织对管辖的小区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分析、研判有关情况和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各区住建局、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开展后应编发简报、反映情况,各区住建局于2019328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我局物业监管科(联系电话:88266746,邮箱:2724184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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