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4年第一期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施工图审查及消防设计审查检查情况的通报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三亚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源头管控,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期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及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检查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及文件,我局于2024年5月至6月组织开展了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项目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的特殊建设工程项目以及通过勘察设计成果数字化交付与审查系统(以下简称数字化交付系统)审查合格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包括装修工程在内共计56个项目。特殊建设工程项目全数检查,其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抽查。检查范围涵盖市管项目、区管项目以及园区、商务区管项目,涉及省内外43家设计单位,14家勘察单位,11家施工图审查机构。
检查工作采取集中审查、反馈告知、企业申诉、专家复核、集体讨论等方式,重点对岩土工程勘察质量、相关专业(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设计质量、施工图审查质量,以及相关政策(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充电桩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同步核查数字化交付与审查系统平台应用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56个项目共违反一般性条文1279条,其中:13个工程建设项目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共26条,13家勘察设计企业数字化交付与审查系统平台上传资料不齐全、14家勘察设计企业未按要求及时线下补充提供相关材料,6家勘察设计企业不予配合提供相关检查资料,1家勘察设计企业平台上传图纸未经图审机构盖章。
二、存在问题
(一)勘察设计质量亟需提高。部分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原始记录不完整不规范,验算校核不仔细,随意套用模板。对条文理解偏差较大,设计深度不足、错漏问题较为突出,违反强制性条文较多,大量违反一般性条文。按专业统计结果显示,建筑专业违反强条13条,一般性条文479条;暖通专业违反强条5条(其中4条实际为动力供能问题,为便于汇总,暂归属暖通专业),一般性条文135条;电气专业违反强条7条,一般性条文196条;结构专业违反强条1条,一般性条文125条;给排水专业、勘察专业无违反强条情况,但分别违反一般性条文263条、81条。
(二)企业内控管理质量不高。部分勘察设计企业、审查机构执行规范标准不统一,把握不准确。部分企业校核审查不到位,专业计算书与图纸不一致、图纸缺少设计说明或与设计说明不相符、图纸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大量存在。部分企业应用数字化审查系统流于形式,上传的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专篇等资料缺项漏项,甚至未上传或错误上传,项目负责人未仔细审核,变更、补充说明等资料未及时上传平台进行更新。大量项目海绵城市设计、绿建、节能、装配式等设计资料缺失,导致无法进行检查。部分特殊建设工程项目由于管理平台不一致,我局线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时,企业以项目只是设计变更为由拒绝提供主体建设资料,甚至不予置理,不配合开展检查工作。
(三)审查标准要求执行“宽松软”。审查机构对国家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审查把关不严,甚至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仍存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消防设计规范、设计深度要求的情况。
(四)装修改造项目隐患较大。部分设计企业、审查机构对装修改造项目理解过于片面,设计、图审中没有综合考虑建筑整体情况,未审查功能与原建筑功能是否一致、平面布置与原建筑防火设计是否一致、设施设备如何衔接等等。这类项目主要由装修公司、消防公司进行设计,普遍缺失原始结构施工图及相关荷载计算书,未进行结构安全复核,只是在图纸说明中简单标注“结构安全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结构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经检查发现,部分装修公司、消防施工单位与个别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存在较密切的业务关联性,一些项目甚至在未进行现场踏勘核实的情况下就出具了设计图纸,存在风险隐患。
(五)属地住建部门疏于管理。我市大量限额以上、限额以下小于3万平方米的装修改造项目均由属地政府负责报建审批、监管、验收,但实际检查中发现各属地住建部门均对区管项目勘察设计质量疏于监管、监管力度和监管能力不足,对勘察设计企业的技术人员不符合标准、注册人员挂靠、施工图审查质量不高等问题未能有效实施监管。
三、处理意见
(一)序号9、16、17、37号项目
1.序号9、16、37项目移交吉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查处;序号17项目移交天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查处。
2.上述违反强条的项目,对相关勘察设计、图审机构的查处情况,请属地住建部门于8月5日前将处理情况报送市住建局。
(二)其余项目
1.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勘察设计企业责令限期整改,请于8月2日下午18:00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市住建局招标投标监管科。
2.对存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仍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的图审机构责令限期整改,请于8月2日下午18:00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市住建局招标投标监管科。
3.本次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勘察设计企业、审查机构要逐项整改,如出现逾期不整改、拒不整改、整改不彻底、不按要求整改、不配合提交相关材料的单位,将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按照《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进行信用扣分处理,同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上述相关企业及机构名单、具体问题等详见附件。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整改。各相关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审查机构要对照通报问题逐条进行限时整改,上传至数字化审图系统,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图审机构公章),于8月2日下午18:00前报送市住建局招标投标监管科。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勘察设计企业、审查机构要依法开展勘察设计、审查工作,严格把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控非强制性条文问题增量,提升专业技术能力,强化设计、审查质量内控措施,确保数字化审查系统中的项目信息、图纸、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我局后续设计、审查质量检查工作将继续实行“随机抽取+在线审图”模式,以数字化审查系统中的项目资料、图纸等信息作为检查依据。各审查机构要认真核实二次装修改造项目原始结构施工图及相关荷载计算书,必要时应进行结构安全复核,结构安全设计经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意见。
(三)加强属地监管。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不断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及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管力度,通过数字化审查系统对工程建设项目图纸进行全过程数字化管理;要认真排查属地监管项目装修单位、消防施工单位、勘察设计企业与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存在较密切的业务关联性,提高监管力度。
2024年11月30日前,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对属地监管建设项目至少开展1次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及消防设计审查质量检查工作,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工作情况报告市住建局。
特此通报。
附件:本次检查项目问题清单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