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三亚市第八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第165号建议的答复
姜林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三亚新建配电房抗灾容灾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新建建筑配电房方面
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水务厅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关于提升房屋建筑工程防风防洪能力的通知》中“新建住宅小区的开关站、公变和专变配电房、备用发电机宜设置在地面一层或以上;除有工艺或功能需求外,新建城镇重大基础设施(水厂、水库、电厂、变电站、轨道交通站场、三甲医院)的通信核心机房、综合接入机房、汇聚机房、变配电房、备用发电机房等重要机房宜设置在地面一层或以上”,我局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等职能部门将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加强规划核实、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批后监管工作,做到提升房屋建筑工程防风防洪设计,提高配电房抗灾容灾能力。
二、既有建筑配电房方面
(一)开展配电设施“下改上”工作。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水务厅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关于提升房屋建筑工程防风防洪能力的通知》中“鼓励易淹易涝的重大基础设施及既有住宅小区将地下重要设施机房改造至地面一层或以上”的要求,目前我局已选取同心家园十二期及二十二期进行地下室供电设施提升改造,将小区供配电设施移至地面,以提升易淹小区配电房防汛抗灾能力,降低汛期地下配电房受淹风险,并纳入2025年十大民生实事事项。
(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工作。我局将持续指导各区物业主管部门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提高三亚新建配电房抗灾容灾能力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