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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三亚市第八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03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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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7:37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三亚市第八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039号建议的答复

傅爱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由原建设单位主导单位宿舍小区日常管理立法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小区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住宅小区共计948个,其中物业小区(指有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小区)608个,单位自管小区59个,三无小区281个,已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20个,业主委员会76个。

二、我市单位宿舍管理的经验做法

您反映的单位宿舍小区管理缺位,导致此类小区长期处于失管状态,衍生出环境卫生恶化及安全隐患等问题确有存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2016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含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国有企业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进行补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原则上先完成移交,再维修改造,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促进城市基础设施优化整合。

因此,我局通过加强指导各区物业主管部门推动成立业主自治组织或由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小区日常管理,根据《三亚市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针对原单位自管小区(符“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业主委员会长期无法履职”等情形),帮助其先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履行过渡管理职责。同时,以党建引领(吸纳原单位退休党员、单位骨干等),临时管理小区物业活动,包括指导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监督原单位自管服务质量、协调业主纠纷、归集小区产权及设施资料等,同步推动业主大会筹备与业委会选举。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物业活动管理职能(制定业主规约、监督物业履约、审核物业费收支、牵头设施改造等),村(社区)履行相应职责全程参与、指导。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通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建立小区民事商事议事厅等方式不断探索我市物业管理新模式及做法,破解原单位自管小区“物业责任不清、服务缺失、业主诉求难达”问题,推动小区物业管理从“原单位粗放自管”向“业委会(物管会)主导、多方协同”的专业化治理转变。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由原建设单位主导单位宿舍小区日常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9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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