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三亚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85107号建议的答复
梁耀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三亚市水居巷旧城改造项目十四期安置区居民办理房产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三亚市同心家园十四期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由三亚江浙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浙公司)负责建设,位于榆亚大道北侧,项目用地面积约47967.49平方米,配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640套,配建面积约50000平方米。该房源用于解决水居巷旧城改造项目安置。其余土地建设限价商品住房约700套,用于解决鲁迅中学教师住房问题。
经与江浙公司了解,该项目已按照城镇住宅用地(限价商品住房)进行土地使用权公开市场价格评估工作,正在与资规部门对接进行地价款补缴工作。在该项工作过程中,资规部门以目前已无限价商品住房为由,提出该项目用地不能按照限价商品住房用地进行评估,导致补缴地价款工作停滞不前。
为妥善解决项目办证问题,下一步市住建局、江浙公司将继续加强与资规部门沟通协调,建议资规部门按照2020年9月1日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办公会议纪要(第4期)精神,“...按照原2014年《土地估价报告》的估价基准日办理评估手续,符合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受理补缴地价申请时间点为准的要求。”予以推进相关工作。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31日
(联系人:周婕,联系电话:88273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