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第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
第117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杨俊代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军人家属子女社会优待工作走深走实的有关建议”收悉。根据要求,由我局协助贵局办理此建议,经研究,现提出涉及我局工作的答复意见。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20〕148号)和《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安居房常态化申报的通知》等规定,申报我市安居房需符合一定的社保、个税以及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等要求,因此,现役军人暂未列入安居房申报范围。如现役军人配偶符合安居房申报条件,可依政策进行申报。
以上意见,供贵局在正式答复代表时参考。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1日
(市保障中心联系人:高代演,联系电话:88275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