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三亚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85093号建议的答复
苏应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三亚总部经济CBD中央商务区月川绿色中轴绿化带建停车场(2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三亚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停车场建设职责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二、在公园绿地下方建设停车场,涉及地下空间开发,根据《三亚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严格限制公园绿地地下空间商业性开发。公益性开发公园绿地地下空间的,其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但不得影响植物正常生长和公园的公共服务功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核其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意见。”如需对该公园绿地地下空间进行非商业性(公益性)地下空间开发的,应当按照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我局作为园林绿化的业务主管部门,在开展月川绿色中轴绿化带的建设过程中,将积极协调业主单位三亚城投集团、市资规和属地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增加公园地面停车位的建设,进一步满足附近居民、游客对停车位的迫切需求。因此,您关于月川绿色中轴绿化带建停车场(2层)的建议,我局将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9日
(联系人:高优,联系电话:88217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