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三亚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85094号建议的答复
苏应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月川绿色中轴体育公园、月川法治公园、月川老干区滨河公园移交月川物业公司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及,为了提高社区群众的收入,建议将月川绿色中轴体育公园、月川法治公园、月川老干区滨河公园的养护工作交由月川居委会物业公司管理的想法进行了认真研究,我局结合职能分工和我市实际,认为目前难以推行,暂时不给予采纳。
一、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分工,以及《城市绿化条例》和《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各区(管委会)园林绿化管理部门,作为市区两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三亚市城市公共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
二、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建城〔2013〕73号)有关规定,严格运营管理,确保公园公共服务属性,公园是公共资源,应当保持公园的公益性和开放性,“禁止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园资产转由企业经营、将公园作为旅游景点进行经营开发”。因此,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我局无法将上述公园绿地交给“月川物业公司”进行经营管理。
三、涉及居民群众就业问题,应当协调相应的市政职能部门负责。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9日
(联系人:高优,联系电话:88217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