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5年春节在建工地不停工及返岗补助申报审核流程细则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园区,各在建工地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鼓励全市在建工地春节期间不停工及节后尽快返岗开工,加快项目建设,实现一季度投资“开工红”,根据《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三亚市2025年春节在建项目不停工、促进一季度“开门红”有关措施〉的通知》(三发改投〔2025〕19号)精神,现将全市在建工地不停工和返岗补助申报流程和审核细则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标准
本次申报对象需为全市在建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项目。春节期间1月28日—2月4日不停工且形成实物工程量的项目,务工人员可以申报800元/人补助;项目务工人员于2月11日(含)前返岗且形成实物工程量的,给予400元/人补助。不属于房建和市政行业的项目不在本通知范围内,由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另行解释。
二、申报流程和审核细则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施工单位以工程业务联系单的形式,将不停工补助或返岗补助及完成的实物工程量(产值)报项目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确认过后,报各项目监督部门复核,各单位审核时需意见明确并签字盖章确认。
(二)不停工务工人员补助审核时,需核实务工人员在1月28日—2月4日期间实名制打卡记录,由项目监督单位具体负责。打卡记录缺失或不全的务工人员(1月28日—2月4日期间打卡记录不得低于6天)不能申报补助。单个项目务工人员不得低于10人。申报不停工补助项目春节不停工期间需完成产值5万元/天以上,不停工期间总计完成40万产值以上,由项目监理、建设单位具体负责审核。
(三)返岗补助申报需附上务工人员本人签字确认的交通费用凭证。申报返岗补助的项目需在1月12日前完成全面复工复产,由各项目监理、建设单位及监督单位具体负责。1月12日前(含)未全面复工复产的项目不能申报返岗补助。
(四)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工程项目所属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将奖励金转入施工总承包单位企业账户。
(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申报人员名单,将奖励金发放给奖励对象。
三、财务核销流程
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原则,由各监管部门做好监管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的不停工和返岗补助的发放工作,具体由各区政府(含育才生态区)、市住建局、各园区收集汇总监管权限范围内申报项目资料,并向市财政局申报,由市财政局负责安排专项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到位后向各项目发放。
四、相关工作要求
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务工人员奖励金。对补助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进行全市通报和记不良诚信记录。
本通知由市住建局具体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1日
(联系人:招标投标监管科〔安管科〕,联系电话:88956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