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2025年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单位)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单位)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是正科级差额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负责直(自)管公房出租及管理工作,定期检查、维修、改造国家经租房;协助有关部门排查和调节房屋租赁纠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负责出租屋管理信息化工作,采集、整理全市房屋租赁信息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无内设科室。
第二部分 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
说明
一、关于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单位)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0.88万元,其中:收入总计700.8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700.8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700.88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70.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8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0.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38万元,主要是我单位今年增加了补发退休人员2022-2024年度退休补贴项目,导致本年度预算相对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2万元,占10.44%卫生健康(类)支出16.8万元,占2.40%;城乡社区(类)支出570.08万元,占81.34%;住房保障(类)支出40.8万元,占5.8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主要是调整养老保险基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主要是调整职业年金基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主要是调整遗属生活补助金额。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2万元,主要是调整社会保险基数。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35.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2.34万元,主要是
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46万元,主要是我单位已于2023年底已不再接管廉租住房管理事务,预算项目从2024年度不再产生廉租住房维修费用。因此,导致项目支出大幅度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4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2万元,主要是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
三、关于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29.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9.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
公用经费0万元。
四、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单位)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单位)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单位)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2.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六、关于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单位)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单位)2025年收支总预算700.88万元。
七、关于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单位)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单位)2025年收入预算700.8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00%;经费拨款收入700.8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00%;专项收入0万元,占0.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38万元,主要是我单位今年增加了补发退休人员2022—2024年度退休补贴项目,导致本年度预算相对上年度有所增加。
八、关于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单位)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单位)2025年支出预算70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45万元,占47.01%;项目支出371.43万元,占52.99%。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38万元,主要是我单位今年增加了补发退休人员2022-2024年度退休补贴项目,导致预算比上年度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单位)14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700.8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