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亚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市发改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科工信局、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现代服务业管委会、市创意产业园管委会:
为促进三亚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推动三亚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明确三亚市“十三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方向和目标,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要求,我局编制了《三亚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