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三住建〔2020〕1739号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贯彻《关于鼓励农民工到重点项目重点
企业务工的八条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农民工到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务工的八条措施>的通知》(琼厅字〔2020〕50号)第四条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劳务作业的企业,取消劳务资质门槛,不再提供施工劳务资质,我局将对建筑业企业不予办理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核准。
但考虑到各省的资质管理规定存在偏差,门槛不统一的情况,当建筑业企业按上述规定,主动提出办理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申请,并按要求作出承诺时,我局将按原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相关规定给予资质核准。同时,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审批工作的通知》(琼建规〔2020〕3号)规定开展批后审查,在批后核查中,发现企业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企业技术负责人发生变更除外),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我局将该企业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被撤销资质企业自资质补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特此通知。
(2稿)附件:(示范文本)建筑业企业主动申请办理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核准承诺书
准承诺书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12日
(联系人:谢克兰,联系电话:38860821)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三亚市图书馆、三亚市档案馆、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