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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三住建〔2020〕1094号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2020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会议期间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的通知
全市各在建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市政府《2020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公共事务工作方案》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期间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做好会议期间全市建筑工地环境卫生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建筑工地立即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及除“四害”活动,整治建筑工地环境卫生。安全网张挂要整齐,不得有破损。所有材料堆放按平面布置图码放整齐,消防通道通畅,无散露垃圾、杂物、积水。
二、施工现场实施全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必须规范设置硬质围挡,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不能有缺口,市县重点工程和主要街道、主要路段、机场、码头、车站、广场、旅游路线周边项目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地区和市政基础设施不得低于1.8m。工地大门应安装门禁系统,实行实名制考勤,严禁敞开作业,施工区域与社会通道沿线应设置提示、告示和警示等标志。
三、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冲洗平台,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过滤设施,鼓励项目安装全自动洗轮机,车辆出场必须将车轮、车身清洗干净,方可离开施工现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可结合工程实际施工情况设置固定式冲洗平台、临时冲洗平台或冲洗措施,但均应确保发挥作用。城市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
四、施工区域应采取清扫、洒水、喷淋、绿化、覆盖等方式进行降尘处理,特别是基坑开挖及基坑施工回填过程期间,严格采用定期洒水、雾炮、塔吊喷淋、防尘网覆盖等多措施进行降尘。施工区域内空置地面严禁裸露,应采取绿化或网、膜覆盖等措施,鼓励项目对裸露地面结合景观设计种植各类绿化苗木。闲置未开发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绿化或者遮盖。
五、建筑垃圾必须日产日清,施工现场无垃圾死角,各作业楼层无尘土。建筑垃圾严禁凌空抛掷,应通过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通道或装袋后用垂直升降机械进行清运。清理下来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采取遮盖、封闭等措施。
六、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对易产生扬尘的部位采取专人洒水、雾炮、喷淋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扬尘。喷雾、喷淋降尘设施应当分布均匀,喷雾能有效覆盖防尘区域;基础施工及建筑土方作业期间遇干燥天气应当增加洒水次数;扬尘噪音在线监测与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必须开启并正常使用。
各建设项目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2020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期间建筑工地环境卫生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将采取“不定时、不通知”的方式开展巡查、抽查工作,对未按要求落实的项目采取必要的问责措施。
特此通知。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8日
(联系人:纪力竞,联系电话:88278767)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区政府、三亚市图书馆、三亚市档案馆、三亚市人民政府
政务服务中心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印发